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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权刑法保护范围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7-04-24 20:08

  本文关键词:论商标权刑法保护范围的界定,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我国刑法关于商标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第213条、第214条和第215条的规定上,与民法的相关规定相比,刑法无论是在保护的对象和行为方式的规定等方面均是有相当的限缩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在这种背景下,商标侵权也呈多发态势,我国《商标法》已经多次作出了修正,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刑法也应该作出相应的变动,以增强对商标权的保护。为此,笔者对理论的争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深入的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和民事法律修改趋势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希望为商标权的刑法保护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本文一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是主要是研究商标犯罪的行为方式的扩大,作为一种典型的行政犯、法定犯,商标犯罪的适用必须遵照一定的原则,即在考虑是否将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归为犯罪时候,应当要考虑必要性、独立性和可行性,不能够为了消除民法和刑法的差异而随意的将商标犯罪的处罚范围扩大。由于我国司法解释的作用,事实上,刑法第213条在其适用过程中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张,“同一种商品”和“相同商标”都采取的广义的解释,笔者认为,这种解释已经能够适用打击犯罪的要求了。反而,如果在立法层面扩大,很可能不利于入罪标准的判断。对于反向假冒行为,由于这是一种较为新型的侵权行为,并且其案发率和社会危害程度均比较低,因此刑法没有过早干预的必要。第二章探讨的是刑法关于商标权保护对象的扩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应当将服务商标纳入保护范围,以及是否需要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保护方法。笔者从条约的履行义务、社会危害性角度出发,认为在当前我国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比重不断加重的背景下,将服务商标纳入保护范围是我国刑法的必然趋势。针对众多学者所提出的,应该给予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即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应扩大到“淡化行为”,笔者认为这些论点有待商榷,因为驰名商标制度的本意并非给予知名商标某种积极的权能,而是给予未注册的商标先用权的消极权能,驰名商标并不是一种特殊荣誉,另外我国目前还存在着驰名商标的认定极为混乱的现状,驰名商标制度被人为的扭曲了,所以新《商标法》的修正重申了驰名商标的“按需认定,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的原则,在这种背景下刑法就更不该扩张了。第三章主要探讨的是刑罚方式的调整。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商标犯罪的入刑标准是否应该降低?三种典型的商标犯罪的刑罚设置是否需要改变?商标犯罪是否应该增设资格刑?针对有论者提出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应予以同等保护,因此商标犯罪数额不应过高的观点,笔者从一般的财产犯罪和商标犯罪的犯罪客体的不同出发,认为现行的标准是合理的,不需要降低定罪标准。但笔者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和另外两种商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因此赞成将三种犯罪的刑罚予以区别对待,以突出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特殊性。此外笔者认为我国还没有增设资格刑的必要,因为这种资格剥夺和禁止的规定已经存在于相关的法律当中,并且商标犯罪的主体亦不存在特殊性,即使有资格刑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威慑作用。最后一个部分是结语,笔者通过对前面三个部分归纳总结,站在刑法谦抑角度认为现行刑法关于商标权的保护有修正的必要,但是即使是这种扩张也应当有限制,要结合我国当前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和《商标法》的新修订等综合判断,其扩张只需要在对象上将服务商标进行吸收,无需要在行为方式上有所改变。总之,商标犯罪的犯罪圈的扩大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关键词】:假冒注册商标 行政犯 谦抑性 驰名商标 服务商标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导言9-18
  • 一、问题的提出9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9-10
  • 三、文献综述10-16
  • 四、主要研究方法16
  • 五、论文结构16-17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7-18
  • 第一章 商标犯罪行为方式扩大问题18-28
  • 第一节 行政犯的适用原则18-21
  • 第二节 是否应该扩大到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21-25
  • 一、争议的起因21
  • 二、“同一种商品”和“相同的商标”21-22
  • 三、仿冒行为不宜规定为犯罪22-25
  • 第三节 是否应将反向假冒行为认定为犯罪25-28
  • 一、何为反向假冒25
  • 二、反向假冒不宜规定为犯罪25-28
  • 第二章 商标犯罪保护范围扩大问题28-35
  • 第一节 是否应该扩大到服务商标28-30
  • 第二节 是否需要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保护30-35
  • 一、“驰名商标”与“淡化行为”30-32
  • 二、不应特殊保护之理由32-35
  • 第三章 商标犯罪刑罚方式的调整问题35-41
  • 第一节 入罪标准应否降低35-37
  • 第二节 罪刑配置应否改变37-38
  • 第三节 是否应增设资格刑38-41
  • 结语41-43
  • 参考文献43-46
  • 后记46-47

【二级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刘惠;王拓;邱志英;吕晓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探析[J];中国检察官;2012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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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2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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