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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数形态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12 18:18

  本文关键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数形态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近些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犯罪已为社会和公众所热议,该类案件以社会危害性广、覆盖面之大著称,例如被曝光的“三聚氰胺”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苏丹红”鸭蛋、“皮革”牛奶、瘦肉精等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给消费者造成食品安全恐慌;冲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面对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运用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已不足以进行有效的规制,遂引起刑法学界和司法者的高度关注,刑法作为保障人权的有力武器,理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发挥保障食品安全的功能。特别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食品监管渎职罪做了重大修正的背景下,刑法学界看到立法者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扩大对食品安全保护范围之目的,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于是,关于提倡改善相关立法以及加大刑罚力度的大量学术论文铺天盖地,但有关现行刑法的适用问题研究不多,尤其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数形态领域,更是无人问津。完善法律固然重要,但是法律条文是静态的、抽象的,要想发挥刑法规范的功能,必须结合司法实践,寻求正确适用现行法律的突破。现行《刑法》在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领域,其刑罚力度之大已是不争的事实——保留了死刑,令笔者困惑的是在如此程度的刑罚面前,此类案件的发生率还是居高不下。因此,笔者大胆的推论:不是刑罚不够严厉的问题,而是司法实践在适用相关的法律层面有问题。笔者以罪数形态为突破口,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以期对该类犯罪的司法实践活动有所指导。罪数形态是刑法学的重要理论范畴,在犯罪论体系中与正当行为、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等处于同等地位的重要理论范畴之一,也是比较复杂的刑法学理论问题,涉及正确区分犯罪的数量以及准确界定刑罚(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彰显了刑法的价值取向: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保障人权。而在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多罪齐发、相互交织以及犯罪行为相互渗透的情形相当常见,如何界定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中的一罪与数罪是司法实践中的困惑,也是刑法理论研究的重点内容。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的罪数形态研究无论在理论还是实务中都有其重要意义。首先,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罪数形态的研究能够充实该类犯罪的研究成果,该类犯罪在体例安排上,隶属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经济犯罪的典型,对其进行研究,能够充实经济犯罪的研究成果。其次,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罪数形态的研究能够促进刑法基础理论中罪数理论的完善。再次,为有关刑事立法的修订充实理论基础。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乃至经济犯罪罪数的规定存在诸多不合适宜之处,例如我国刑法典第149条、183条规定,缺乏充足的理论根据。最后,为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的刑事司法实践提供指南。理论上的不解,必然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从功利的视角,该类犯罪罪数形态的研究,可以为司法者评判相关案件提供便于思考的思维模式,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切实贯彻刑法两方面的功能:一是打击犯罪;二是保障无罪之人不受刑罚。走出上述困境,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效力,正是本文研究的价值之处。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主要运用了逻辑分析的的演绎方法。从论文整体架构来看,以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的行为数为逻辑起点。行为是犯罪的载体,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就没有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的行为个数理应成为本文探讨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行为数 罪数 罪数形态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
【目录】:
  • 内容摘要7-9
  • Abstract9-11
  • 第一章 绪论11-14
  • 第一节 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罪数形态的概念和特征11-13
  • 一、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罪数形态的概念11-12
  • 二、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罪数形态的特征12-13
  • 第二节 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罪数形态的研究意义13-14
  • 一、理论意义13-14
  • 二、实践意义14
  • 第二章 犯罪的行为数14-20
  • 第一节 行为数的基本理论15-18
  • 第二节 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行为数的特殊性18-20
  • 第三章 犯罪的罪数20-28
  • 第一节 罪数的判断标准20-25
  • 一、境外罪数判断标准及评析20-24
  • 二、我国的罪数判断标准24-25
  • 第二节 犯罪的一罪类型25-27
  • 一、一罪类型之继续犯25-26
  • 二、一罪类型之集合犯26
  • 三、一罪类型之法规竞合26-27
  • 第三节 犯罪的一罪类型抑或数罪并罚27-28
  • 一、牵连犯的罪数27-28
  • 二、连续犯的罪数28
  • 第四章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罪数形态各论28-48
  • 第一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营业犯28-30
  • 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营业犯的特征29
  • 二、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营业犯29-30
  • 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营业犯的处罚原则30
  • 第二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法规竞合30-35
  • 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法规竞合的特征31-32
  • 二、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法规竞合32-33
  • 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法规竞合的法律适用原则33-35
  • 第三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牵连犯35-41
  • 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牵连犯的特征35-37
  • 二、我国食品安全犯罪中的牵连犯37-38
  • 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牵连犯的处罚原则38-41
  • 第四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结果加重犯41-44
  • 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结果加重犯的特征41-43
  • 二、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结果加重犯43-44
  • 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结果加重犯的处罚原则44
  • 第五节 罪数形态的新命题:累计犯44-48
  • 一、累计犯的概念和特征44-45
  • 二、累计犯与连续犯法律适用辨析45-46
  • 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与累计犯46-48
  • 结语48-49
  • 参考文献49-51
  • 致谢51-52
  • 个人简历52
  • 发表的学术论文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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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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