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侵害航空安全的危险判断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12 21:11
  侵害航空安全的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是国际国内航空刑法中的主要航空犯罪类型,此类犯罪所侵害的航空安全法益包含与航空运输有关的人身财产安全、航空安保法律制度、航班与机场安全、空中航行安全以及人对航空运输安全的信任等内容。目前,我国民航公共安全以行为是否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现实紧迫危险作为侵害航空安全具体危险的判断标准,难以实现危险犯立法提前保护法益的目标。结合航空安全的公共安全和行业安全属性,应以民航单位采取安保应急处置措施作为行为侵害航空安全具体危险的判断标准,以行为人对特定行为对象实施特定行为为侵害航空安全抽象危险的判断标准,我国刑法可增设重大飞行事故罪的过失危险犯,对航空人员的业务行为作更严格的要求。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侵害航空安全的危险犯类型
    (一)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规定
    (二)航空犯罪的危险犯类型
        1.航空犯罪的具体危险犯
        2.航空犯罪的抽象危险犯
二、航空安全的法律属性及内涵分析
    (一)航空安全有公共安全和民航行业安全属性
    (二)航空安全的内涵
三、侵害航空安全的危险判断分析
    (一)我国刑法理论与实务判断危险的不同方法
        1.我国刑法学通说的危险判断方法
        2.我国实务部门的具体危险判断方法
        3.危险判断的理论分析
            (1)具体危险是推断的危险
            (2)抽象危险是刑法拟制的危险
    (二)侵害航空安全的具体危险判断
    (三)侵害航空安全的抽象危险判断
四、余论:侵害航空安全的过失危险犯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刑法中管理秩序法益还原为实体性法益之提倡[J]. 李文吉.  河北法学. 2020(05)
[2]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及其立法转化研究[J]. 张莉琼.  河北法学. 2017(08)
[3]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探析[J]. 刘耀彬.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4]《东京公约》下机长职权行为合理性之认定——基于“不循规/扰乱性乘客”案件的研究[J]. 罗千紫.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5]法益过度精神化的批判与反思——以安全感法益化为中心[J]. 刘烔.  政治与法律. 2015(06)
[6]过失犯的危险犯:以中德立法比较为视角[J]. 陈兴良.  政治与法律. 2014(05)
[7]论刑法公共安全的多元性[J]. 邹兵建.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12)
[8]《北京公约》中的运输危险材料罪及其在中国的立法转化[J]. 张莉琼.  河北法学. 2013(11)
[9]国际航空犯罪之威胁罪研究——兼论与我国刑法的衔接[J]. 杨惠,张莉琼.  河北法学. 2013(01)
[10]刑法应对社会风险之有所为与有所不为[J]. 齐文远.  法商研究. 2011(04)



本文编号:373045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73045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a9f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