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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违反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发布时间:2023-04-03 23:43
  非法经营罪的成立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而刑法上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仅仅违反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不构成本罪。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除了经营证券、期货、保险等特定业务或买卖经营许可证等行为外,一般限定为经营狭义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不能随意扩大该罪适用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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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78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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