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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4-15 04:4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目前对未经进口备案的化妆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我国目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者的不诚信的现实,及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途径未经检验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未经过检验的、假冒伪劣的化妆品已经开始腐蚀市场、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而在违法行为日益猖獗,违法案值日益巨大的事实面前行政机关却止步于违法所得的认定,没有违法所得也就对违法行为不能采取任何行政措施,对于当事人不予提供、行政机关无法核实的情况下对于违法者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使得违法者违法行为成本低廉,行政机关打击违法行为的难度增大。 本文试图根据日益变化的违法行为,修改当前使用的1989年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建议增设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目前我国法律框架下试图使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寻找适用于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或者无违法所得对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践提供参考。

【文章页数】:3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章 进口化妆品行政备案行为的法律属性
    第一节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第二节 进口化妆品行政备案的流程
        一、 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行政备案的流程
        二、 非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行政备案的流程
        三、 化妆品备案流程的法律分析
    第三节 进口化妆品行政备案的法律属性
        一、 行政备案和行政许可的关系
        二、 行政许可的法定要件
        三、 进口化妆品行政备案的性质
第二章 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必要性
    第一节 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违法行为的多样性
        一、 非正规渠道采购流通行为
        二、 假冒进口行为
        三、 冒用批文行为
        四、 使用过期批件行为
    第二节 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行为的违法性
        一、 行政法规
        二、 部门规章:《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节 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行为的危害性
        一、 违反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 未经过专家评审
        三、 没有进行相关测试、检验
    第四节 当前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案件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
        一、 法律滞后
        二、 违法所得
        三、 行政强制
            (一)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及处理决定
            (二) 查封扣押
            (三) 强制执行
第三章 未经进口备案化妆品行政处罚的设想
    第一节 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增设
        一、 修改
        二、 增设
    第二节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适用
        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违法所得和行政强制的规定
        三、 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95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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