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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式公文标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3-02-05 15:18
  <正>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在公文写作实践中,多按照《条例》规定拟写公文标题,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19]74号)一文的标题,就采用"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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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对”式标题的应用,呈现较为明显的增多趋势;但在不同文种内部,使用频率有别,表述方式有异
二、使用“关于对”式标题,旨在引进对象,使表意更明晰
    (一)“对”介进的对象重点在名词性表达上,如:
    (二)“对”介进的对象重点在动词性表达上,如:
三、“关于对”式标题中出现两个文种,分属不同的层次,连用不矛盾



本文编号:373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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