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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27 13:09

  本文关键词:论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根据权利哲学理论,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1。法学界普遍认为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著作权人的一种私权,具有专有性。但从人类文化传承方面来说,作者在享有专有权利的同时,让渡出一部分权利,为社会尽一份义务,不仅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根本利益,而且会产生很大的社会效益。2现代著作权法在设计之初,就根据“平衡精神”制定了权利的限制与例外制度,用以协调著作权人独占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从而在两种利益之间达到一种平衡。 公益性图书馆承载着保存和传承人类文化遗产的职能,其作为公众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已成为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的重要主体之一。本文围绕着图书馆资源建设过程及服务过程中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阐述了我国《著作权法》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图书馆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的相关规定及不足,并根据不足找出解决的方案。 本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提出本文分析的主要问题。 正文部分共分五章。 第一章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产生的法律背景、正当性以及判断标准。本章论述了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是在为平衡权利人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的背景下产生的;并从人权、市场失灵、公共利益几个方面,分析了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存在的正当性;分析了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国际判断标准主要有“三步检验法”、美国“四要素”标准,并分析了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用的“四要素”标准。 第二章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过程中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章阐述了馆藏资源数字化、安装数字制品、对网上资源进行下载过程中的复制行为,以及公开展览、放映、通过网络传播信息资源、通过网络进行馆际互借的行为都是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分析了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并得出图书馆实施特定行为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须符三个要件的结论,即一、有关的使用符合特殊情况;二、该特殊情况的使用没有影响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正常使用;三、该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第三章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可能性分析及法律建议。本章主要通过对图书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需要复制”、“为制作文摘数据库而复制”以及其他可能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分析,找出法律相关规定的不足,,并提出法律建议。认为法律应该:扩张图书馆已有的馆藏资源数字化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明确规定图书馆为“制作文摘数据库而复制”的合法主体;明确规定图书馆为“为个人学习、研究而复制”的主体;明确规定图书馆为“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而复制”的主体。 第四章图书馆服务过程中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可能性分析及法律建议。本章通过对“向本馆馆舍内提供收藏的合法数字制品”、“文摘数据库的信息网络传播”、“展览、放映”以及“为馆际互借而复制”行为的分析,找出法律相关规定的不足,并提出法律建议。认为法律应该:扩张图书馆已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规定“允许图书馆将文摘数据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明确规定图书馆部分展览、放映行为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补充规定“为馆际互借而复制”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 第五章结语。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图书馆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的规定,范围窄,内容少,具体规定也很粗糙。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过程及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复制、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很多问题,如果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图书馆从事这些活动举步维艰,以“四要素”为标准探索图书馆可以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应是图书馆合理利用资源的出路。法律应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范围,明确规定图书馆可以主张的限制与例外,补充规定图书馆可以适用的限制与例外。我国著作权法即将迎来第三次修改,构建适用于我国图书馆的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立法框架,显得非常必要。
【关键词】:著作权限制与例外 “四要素”判断标准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 图书馆服务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41
【目录】:
  • 摘要4-7
  • Abstract7-14
  • 引言14-16
  • 第一章 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产生的法律背景、正当性及判断标准16-26
  • 第一节 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产生的法律背景与正当性分析16-19
  • 一、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产生的法律背景16-17
  • 二、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的正当性分析17-19
  • 第二节 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的判断标准19-26
  • 一、国际上的判断标准20-21
  • 二、我国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的判断标准21-25
  • 三、小结25-26
  • 第二章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过程中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及现行法律规定26-32
  • 第一节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26-28
  • 一、馆藏资源数字化26-27
  • 二、安装数字制品27-28
  • 三、对网上资源进行下载28
  • 第二节 图书馆服务过程中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28-30
  • 一、通过网络传播信息资源28
  • 二、公开展览、放映的行为28-30
  • 三、通过网络进行馆际互借30
  • 第三节 现行立法有关图书馆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规定30-32
  • 第三章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可能性分析及法律建议32-42
  • 第一节 对“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的复制”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分析及法律建议32-37
  • 一、对现有立法相关规定的分析32-33
  • 二、比较分析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33-35
  • 三、建议扩张图书馆已有的馆藏资源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35-37
  • 第二节 对未明确规定的“为制作文摘数据库而复制”的分析及法律建议37-39
  • 一、现有法律依据及法律风险37-39
  • 二、建议法律明确赋予图书馆“为制作文摘数据库而复制”的权利39
  • 第三节 对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其他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复制的分析及法律建议39-42
  • 一、建议明确规定图书馆为“个人学习、研究而复制”的主体40-41
  • 二、建议明确规定图书馆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而复制”的主体41-42
  • 第四章 图书馆服务过程中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可能性分析及法律建议42-53
  • 第一节 对“向本馆馆舍内提供收藏的合法数字制品”的分析及法律建议42-44
  • 一、现有法律的基本规定42
  • 二、现有法律规定的不足42-43
  • 三、建议扩张图书馆已有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43-44
  • 第二节 对未明确规定的“文摘数据库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分析及法律建议44-46
  • 一、对“文摘数据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可能性分析44-45
  • 二、建议明确规定“允许图书馆将文摘数据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45-46
  • 第三节 对规定模糊的“展览、放映”的分析及法律建议46-48
  • 一、图书馆公开展览、放映行为适用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可能性分析3346-47
  • 二、建议明确规定图书馆部分展览、放映行为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47-48
  • 第四节 对法律未规定的“因馆际互借而复制”的分析及法律建议48-53
  • 一、馆际互借存在的著作权风险48-49
  • 二、补充规定“因馆际互借而复制”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的可能性分析49-50
  • 三、建议补充规定图书馆“因馆际互借而复制”适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50-53
  • 结语53-55
  • 参考文献55-61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61-62
  • 后记62-6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郑成思;伯尔尼公约与我国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2年05期

2 吴汉东;;《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体例和重点[J];法商研究;2012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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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胡芳;钟永恒;;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07年06期

10 杨晓云;;澳大利亚图书馆版权流转规则及对我国图书馆界的借鉴意义——兼论澳大利亚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之实施[J];图书馆学研究;201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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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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