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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合作服务社区矫正的实证研究——以南通开放大学与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合作为例

发布时间:2024-03-09 07:15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前后的欧美国家,现在世界许多国家都广泛使用这种方式。如今,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是提升司法文明水平的趋势和要求,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其非法监禁刑罚执行的性质和行刑社会化特征,决定了社区矫正的主体除了需要专职执法、管理人员和专职社会工作者,同时也需要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加入和支持。2016年5月,南通开放大学与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校政合作,成立了阳光教育学院,双方共同探索创新,积极构建与社区矫正教学研究相结合的体系。阳光教育学院的成立,标志着高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开端。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南通市崇川区社区矫正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人员缺乏专业性
    (二)教育形式缺乏生动性
    (三)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
二、南通开放大学参与服务社区矫正的优势
三、今后校政合作服务社区矫正的思考
    (一)定向培养或订单培养社区矫正人才
    (二)打造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团队
    (三)总结、提炼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本文编号:392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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