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经济论文 > 经济管理论文 >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界定公式的经济学分析

发布时间:2024-01-27 11:37
  与普通物质财产不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非零和性",即权利人的损失不等于侵权人的获利。侵权是进入市场的一种(非法)手段。该手段为侵权人带来的收益和为权利人带来的损失,均依赖于市场竞争状况。通过建立寡头市场专利侵权竞争模型,对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两个界定公式进行经济分析的结果表明,该规定中实际损失界定公式低估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另一公式侵权人实际获利法在市场竞争程度低时低估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在市场竞争程度较高时高估了其实际损失。因此,法院应明确指出现有界定公式的系统偏差,修改相关界定公式,并引导法庭在个案中考虑市场竞争因素,以减少和避免对权利人实际损失的界定误差。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我国专利侵权赔偿的法律规定及国际比较
    (一)中国专利侵权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二)主要发达国家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界定方法简述
        1.美国专利侵权赔偿规定。
        2.英国专利侵权赔偿规定。
        3.日本专利侵权赔偿规定。
三、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界定的经济学分析
    (一) 专利侵权行为效果的“非零和性”
    (二)侵权人获利的三种渠道
四、《若干规定》界定公式的经济模型分析
    (一)单一专利权利人市场
    (二) 多家专利企业寡头竞争
    (三) 模型中侵权企业实际获利的三个来源
五、对改进《若干规定》界定公式的建议
六、侵权损害界定的合理基准点:反事实状态
    (一) 按照反事实思维方法界定“专利产品销售量减少”
    (二)侵权期间权利人销售量/利润上涨不等于无损害
    (三) “合理利润率”应为反事实状态下利润率(即事前利润率)
七、结语



本文编号:388689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jingjiguanlilunwen/388689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bb3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