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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结合优势

发布时间:2017-03-06 16:49

  本文关键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及路径选择,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老龄化人口压力的增大与家庭养老服务的不到位,使老年人所需的日常生活起居等服务问题不断出现,传统的依靠家庭养老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探索适合具有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亟需的日常生活服务等等,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家庭养老
  中图分类号:D66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1-0293-02
  作者简介:王海洋(1982-),硕士研究生,长春财经学院教师;崔征(1981-),硕士研究生,长春财经学院教师。
  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2,810,869人。年均增长率为057%,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表明,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得到巨大改善的同时,老龄化进程也在逐步加快。尤其沿海发达地区、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地区,生育率低和老龄化问题可能更加突出。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老龄人口增多,而且增长的速度不断加快。据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平均增加的老年人将从“十一五”的500多万提高到800多万。联合国的一份报告则显示,到2049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占总人口的31%,老龄化程度仅次于欧洲。这预示着,从现在开始到未来的20至30年间,中国将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一、中国现今家庭养老面临的问题
  养老,是中国家庭几千年来的传统职能。在人口老龄化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速度比人们预计得快得多。
  (一)地位与功能
  1孔子的儒家思想影响中国几千年,伦理及观念形成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赡养老人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百善孝为先”,“养儿防老”等都是孝道在我们生活中的客观反映,否则,将受到道德,人心及舆论的谴责。
  2“家庭养老的历史能够绵延几千年,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体现这种血亲价值的普遍的伦理观念――孝,成为维系家庭养老得以正常运行的内在机制。
  (二)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
  1社会压力大,家庭养老负担重,独生子女占多数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调查显示要二胎的夫妻少之又少。“421”家庭模式在中国会延长几十年,并成为主流家庭模式,对养老而言,是一个风险型的家庭架构。独生子女的现实,无论是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特别是亲子交往、精神慰藉,老人能从孩子身上得到的都是有限的。
  2传统养老观念受到各种不良价值观念冲击
  2015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意见》就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分别是依法及时、有效干预原则,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原则,尊重被害人意愿原则,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原则,但是在追求现代生活方式过程中,产生了对小家庭的偏好,随之产生对大家庭的漠不关心,加之拜金主义、个体主义、消费主义等不良价值观念对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家庭责任观念、家庭义务观念等都在不断淡化,甚至出现拒绝承担赡养老年人的义务,并虐待和遗弃老年人,老年人权益的问题层出不穷。
  二、中国现今社会养老面临的问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的趋势,传统养老模式面临冲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区养老,养老机构等社会养老模式和体系的尚未形成,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一)地位与功能
  如今,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个部分组成,1981年3月6日,五届人大第十七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计划生育以来,“421”家庭结构下,养不起父母的现象出现的越来越多,传统模式已不适应当下现实的需要。
  1居家养老服务包涵常见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上可以自理的老年人,伴陪检查、老年食堂、法律援助等常见服务;对生活上不能自理的高龄、失独、丧失行动能力等老年人为其提供家务劳动、医疗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紧急援助等服务。
  2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是社会养老的有力保障,主要面对的是短期无人或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向家中留守老年人提供暂时照料、短期托养、配餐及应急服务等项目。
  (二)社会养老存在的问题
  1社会养老体系资金匮乏
  长期投入不足,导致社会养老体系的资金日益严重,从而造成养老设施数量紧张,床位缺乏,娱乐、休闲、保健、康复设备不足,养老设施的质量陈旧、老化、残缺,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空间狭窄,房舍简陋,条件艰苦。
  2护理人员短缺,相应资格条件不具备
  根据调查,养老机构中的人员配备上,近一半养老机构没有专业医生,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员不足20%,有护理员资格证书的则少之又少,常见都是一些无培训,或有过照顾老人的陪护人员。
  三、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必要性
  (一)家庭养老的优势
  1子女赡养老人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生活上的照料无微不至
  老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依靠子女的照料,当老人生病时,子女为其提供就医,送药等服务,让老人享受来自家庭的关爱。
  3情感交流,让老人精神上得到快乐
  老人的归属感,体现在子女对其关心,呵护,子女常绕膝前,嘘寒问暖,情感上的慰藉,使老人心里得到安慰。
  (二)社会养老的优势
  1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突出责任意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依据中国现有国情,政府依然是社会养老的第一责任主体,严峻的养老形势下,政府应在政策、资金和税收等方面鼓励民间社会力量,进入这个“朝阳产业”,使其成为社会养老的主要力量。
  2缓解子女赡养老人的压力
  家庭养老是子女或者亲属承担赡养老年人的义务,提倡社会养老,不仅有政府机构承担相关费用,而且还有社会养老机构的参与和执行,从而缓解了来自家庭的压力。
  3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长尹蔚民在年终会上介绍说:2014年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也在加快,参保人数持续增加,2015将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挥好托底作用。充分发挥人口红利期,全面覆盖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保障体系。
  四、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必要性
  合则两利,分则两伤。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凸显二者的必要性。单一养老模式会造成任意一方的不足与缺陷,二者结合事半功倍。家庭养老以社会保障体系与养老保险金作后盾的,缓解了子女的资金上的压力和家庭负担,即生活照料由家庭转向社区家政服务,而情感慰藉则由单一子女交流转向在与社区及同龄老年人的互动中实现;政府作为社会养老的主要力量,改变意识,发挥民营资本的力量,补充家庭养老的不足,循序渐进,,逐步发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使老年人的晚年更加幸福。
  [参考文献]
  [1]刘晓梅我国社会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及路径选择[J]人口研究,2012(5)
  [2]王文龙城市社会养老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经纬,2009(5)


  本文关键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及路径选择,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4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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