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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的“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发布时间:2023-02-28 20:03
  <正>加班是指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意义上对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界定为用人单位为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提供额外劳动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对安排劳动者进行的加班,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分别支付不低于工资150%、200%和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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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自愿加班无需支付加班费
值班和加班要区分清楚
休息日安排出差一般不认定为加班
休息日自愿参加培训不属于加班情形



本文编号:375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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