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领域到商议民主 ——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08 07:55
本文主旨是通过对哈贝马斯政治哲学两个核心范畴:公共领域与商议民主及两者内在发生逻辑的研究,探究其理论基础的可靠性,并澄清哈贝马斯商议民主模式的规范维度和现实效度。 哈贝马斯从公共领域建构商议民主的理论谋划的贡献在于通过强调话语与政治意志形成的关联,突出了民主与无主体的交往理性的关联,这种激进的民主形式超越了传统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某种意义上弥补了传统革命意识形态隐匿后的空缺。但是,一方面,他的商议民主理论立基于公共领域的交往理性之上,并且诉诸理想情境下的语言共识,因而只是一种规范的民主悬设,难以于现实中建制化;另一方面,由于过度信任资本主义宪法国家体制,忽视甚而鄙视对公共领域本身结构的内在分析,将其仅仅看成是民主的后院,而非民主的前沿阵地,对资本主义现实缺少应有的政治批判。实际上,他的理论运思已然远离了马克思的人类彻底解放的激进民主理想方向,滑入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传统。 哈贝马斯成长于法兰克福学派,自认为左派批判传统的真正继承者。其思想演化受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转变的影响,更受到自由主义传统的潜移默染,故而与马克思主义本真的批判精神渐行渐远,其民主理论的实际效...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导言
第一章 公共领域:民主的后院
一、民主的三种模式
1、自由主义民主
2、共和主义民主
3、商议型民主
二、公共领域的型变与建构
1、理论前提
2、演化逻辑
3、生活世界
4、吁求理想的市民社会
三、公共领域:民主的诞生地
1、理论建构
2、范式转置
3、民主谋划
第二章 公共领域辩证法与民主之悖论
一、公共领域之功能
1、交往行为理论之于民主
2、制度化民主及其功能分析
二、公共领域之限度
1、规范性限度
2、制度性限度
三、民主之悖论
1、合法性与人民主权
2、民主的威胁
第三章 商议民主:规范与事实的博弈
一、理论基础的批判
1、公共领域理论假设的反思
2、交往行为理论的理想性
3、规范基础论证方式的争论
二、商议民主:一种美好的乌托邦
1、激进民主与“后革命时代”
2、民主的真实后院
三、追寻民主的真谛
1、民主理论新视角的启示
2、辩证和历史地看待发展中的民主变革
3、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651248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导言
第一章 公共领域:民主的后院
一、民主的三种模式
1、自由主义民主
2、共和主义民主
3、商议型民主
二、公共领域的型变与建构
1、理论前提
2、演化逻辑
3、生活世界
4、吁求理想的市民社会
三、公共领域:民主的诞生地
1、理论建构
2、范式转置
3、民主谋划
第二章 公共领域辩证法与民主之悖论
一、公共领域之功能
1、交往行为理论之于民主
2、制度化民主及其功能分析
二、公共领域之限度
1、规范性限度
2、制度性限度
三、民主之悖论
1、合法性与人民主权
2、民主的威胁
第三章 商议民主:规范与事实的博弈
一、理论基础的批判
1、公共领域理论假设的反思
2、交往行为理论的理想性
3、规范基础论证方式的争论
二、商议民主:一种美好的乌托邦
1、激进民主与“后革命时代”
2、民主的真实后院
三、追寻民主的真谛
1、民主理论新视角的启示
2、辩证和历史地看待发展中的民主变革
3、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65124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hengzx/3651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