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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的“文化—精神性”及其制度表达

发布时间:2022-08-04 12:56
  人类是"文化—精神性"的存在。这一有关人的界定,既克服了性善、性恶或好利恶害人性观及其制度预设的弊端,也克服了近代以来的人性理性观及其"科学主义"根据背景中唯一本质性追求的虚妄及其制度预设的冰冷和机械。人的"文化—精神性",打开了关照人类本性的新视界,它包含了理性,但比理性更开阔、深邃。人的"文化—精神性"决定了人的内质,它既有人的"生物—自然"属性的一面,更有人的"精神—社会"属性的一面。其外在表达是语言符号和以法律为前提的制度符号。由于语言符号、制度符号及其规范功能与人类关系如此密切,乃至于人是文化的动物这个结论,可以径直地表达为"人是符号的动物""人是规范的动物"。 

【文章页数】:25 页

【文章目录】:
一、既有人性观的制度表达及效果
    (一)性善论的人性观及其制度效果
    (二)性恶论的人性观及其制度效果
    (三)好利恶害的人性观及其制度效果
二、既有人性观及其制度表达之反思
    (一)性善论与教化的制度压制
    (二)性恶论与惩罚的制度压制
    (三)好利恶害论与制度理性的冷漠
三、人因“文化—精神”而在
    (一)经由“义”来观视文化及其特征
    (二)文化与人的“生物—自然”属性
    (三)文化与人的“精神—社会”属性
四、“文化—精神”动物的符号还原
    (一)人的内质:文化动物,抑或符号动物
    (二)内质外显的语言符号表达
    (三)内质外显的制度符号表达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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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66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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