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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阐释了什么——兼论作为现象学的“深层阐释学”的可能性

发布时间:2022-10-19 14:34
  当前的中国阐释学研究,对于阐释主体和阐释活动都有着深入的思考。相对来说,作为"阐释"之第三维的阐释对象受到的关注比较少。文本或语言被视为当然的阐释对象,但阐释对象是不是仅指文本或语言?借助西方阐释学对于"语法的阐释"和"心理学的阐释"的区分,可以追究文本或语言背后的阐释对象,即体验。通过对体验这一最终阐释对象以及对其理解和把握的现象学分析,可以理解阐释的有限与无限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一种在现象学的视域中得到理解和拓展的、跨文化与跨文明的"深层阐释学",可以成为当代中国阐释学发展的理论资源。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阐释”阐释的仅仅是文本吗
对阐释对象的“阐释”
    (一)阐释的有限
    (二)阐释的无限
作为现象学的“深层阐释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公共阐释的对话[J]. 张江,哈贝马斯.  学术月刊. 2018(05)
[2]“阐”“诠”辨——阐释的公共性讨论之一[J]. 张江.  哲学研究. 2017(12)



本文编号:369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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