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两种形态对法治功能的两重向度
发布时间:2021-07-08 17:02
道德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功能。从外在的表现形态而言,道德可以分为价值和规范两个方面。这就具体地决定了道德对于法治的两重功能。作为价值形态的道德,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对于法治的论证与引领;作为规范形态的道德,其功能则在于为法治设定伦理的路径。
【文章来源】:台州学院学报. 2014,36(0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道德的两种形态:价值与规范
二、价值形态的道德:对于法治的论证与引领
三、规范形态的道德:为法治设定伦理路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的道德性:依据及其价值[J]. 刘云林. 南京社会科学. 2001(09)
本文编号:3271977
【文章来源】:台州学院学报. 2014,36(0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道德的两种形态:价值与规范
二、价值形态的道德:对于法治的论证与引领
三、规范形态的道德:为法治设定伦理路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的道德性:依据及其价值[J]. 刘云林. 南京社会科学. 2001(09)
本文编号:327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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