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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电子合同法律适用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05 17:20
  现今在互联网大潮不断影响下诞生的电子合同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与传统交易形态相比,电子合同在很多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因而难以通过现有立法加以调整。涉外电子合同只是形式上同传统合同不同,实质上仍是合同法律关系,所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直作为法律适用方面的基本原则,仍然适用于涉外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过程。理清电子合同与涉外电子合同的基本关系,指出公共秩序保留法律适用的关系,然后分析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在涉外电子合同法律适用上运用公共秩序保留,首先要坚持防止滥用原则,然后要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总之,中国在涉外电子合同领域应不断完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其进行合理利用和必要限制。 

【文章来源】:经济研究导刊. 2014,(3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电子合同和涉外电子合同
二、公共秩序保留与涉外电子合同法律适用
三、涉外电子合同法律适用中公共秩序保留的问题与解决路径
四、结语



本文编号:332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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