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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劳动争议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11-02 07:11
  本文指出,相比一般的劳动者,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报酬的非劳动对价性、身份的双重性等特征,其对用人单位的从属性较弱,所以涉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两倍工资、加班费、离职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不宜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5,(25)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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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
[1]对高级管理人员劳动者资格的质疑[D]. 黄秋萍.中国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47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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