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原则及其在房屋买卖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17-07-05 13:16
本文关键词:情势变更原则及其在房屋买卖中的适用
【摘要】: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的客观情况的变化,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2009年通过的《合同法解释二》标志着该原则在我国的确立,但其规定简单笼统而缺乏体系性。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可以把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划分为客观性标准与裁量性标准。此外,对于金融危机发生以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变更,要仔细判断其是否触及到合同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者单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情势变更 客观性标准 裁量性标准 房屋买卖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产生与发展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雏形,通说认为其源于12、13世纪注释法学派的著作《优帝法学阶梯注释》中的情势不变条款。后来随着自然法学派日渐盛行,该理论由此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到18世纪后期,由于被毫无节制地乱用,该原则受到严厉批评并逐渐被各国所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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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吴O途,
本文编号:5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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