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作品制度立法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2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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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孤儿作品是指享有版权但很难、甚至不能找到其版权主体的作品。《著作权法》的修改一直在进行,2012年又对其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在公开征求意见中都规定了孤儿作品制度,业界专家对于这一新制度的争论比比皆是。孤儿作品的问题一直都大量存在,只不过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以及《继承法》第三十二有关于类似孤儿作品的规定,但对于认定程序以及责任承担却没有提及。因此,在修法时要更加完善我国立法关于这一制度的具体规定。从而应充分了解掌握他国(地区)立法模式以及立法经验,在国际视野下对孤儿作品的立法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出各国(地区)的立法模式以及各国(地区)立法模式的利弊,以为我国立法所借鉴,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以期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立法设计,从而比较好的解决我国孤儿作品的问题。首先,采用纵向对比的方法看待孤儿作品问题,比较能体现出孤儿作品问题的棘手,从而界定出孤儿作品的相关问题及其概念。其次,也是论文的重点,即用比较法的方法研究各国(地区)的立法模式,对孤儿作品的利用模式,在许多国家(地区)早已形成了几种典型模式:如以美国为代表的有限责任制度,欧盟的集体管理体制,英国的法定许可特例授权制度,加拿大、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行政强制许可制度。国际上“合理的勤勉寻找”和“合理补偿”成为多数人支持解决孤儿作品问题的原则。在诸多模式中,对比总结分析出各种模式的利弊。再次,本文要结合我国孤儿作品问题的发展阶段,具体解读我国有关类似“孤儿作品”问题的规定,并以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纵向的归纳总结。最后,在归纳总结了他国(地区)立法模式以及本国的发展概况后,对我国的孤儿作品制度进行立法设想,比较法定许可制度以及强制许可制度,在总结各个制度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后,本文认为不能单一的适用任何一种他国(地区)的立法模式以解决国内棘手的孤儿作品问题,应该结合具体国情与国际统一施行的“合理勤勉寻找”原则,对待不一样的作品适用不一样的模式,以达到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最终再对此种立法构想进行验证与检测,看是否可以解决孤儿作品的问题以及其利用困境。
【关键词】:孤儿作品 孤儿作品制度 著作权 立法比较
【学位授予单位】:贵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41
【目录】:
- 内容摘要2-3
- Abstract3-7
- 引言7-9
- 第一章 孤儿作品问题的提出9-17
- 第一节 孤儿作品中的典型案例9-13
- 一、美国Google公司案例10
- 二、美国A&M唱片公司等诉Napster公司案例10
- 三、台湾智慧财产法院典型案例10-13
- 第二节 孤儿作品制度的意义13-15
- 第三节 我国孤儿作品的立法现状15-17
- 第二章 国际视野下孤儿作品立法模式比较17-26
- 第一节 各国(地区)立法模式之概述17-20
- 一、美国解决孤儿著作方式17-18
- 二、欧盟孤儿作品指令18-19
- 三、英国的法定许可特例授权制度概念19
- 四、加拿大版权法中相关规定19-20
- 五、中国台湾地区对孤儿作品使用的规定20
- 第二节 各种模式之利弊分析20-23
- 一、有限责任制度解决孤儿作品问题的利弊20-21
- 二、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保障孤儿作品的利弊21
- 三、法定许可授权制度解决孤儿作品问题的利弊21-22
- 四、强制许可制度解决孤儿作品使用问题的利弊22-23
- 第三节 我国立法模式的选择23-26
- 第三章 孤儿作品认定标准之比较26-34
- 第一节 各国认定标准之立法概述26-29
- 一、著作权保护原则的相关规定26-27
-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27-28
- 三、尽合理勤勉查找义务的相关规定28-29
- 第二节 各认定标准之分析29-31
- 第三节 我国应采用的标准31-34
- 一、我国孤儿作品问题发展的梳理31-32
- 二、认定标准的选择32-34
- 第四章 孤儿作品利用之比较34-43
- 第一节 各国实践利用之分析34-36
-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34-35
- 二、合理使用35-36
- 第二节 各国实践中法律适用的利弊36-38
- 第三节 从我国实践困境中寻求适应的方式38-43
- 一、法定许可制度的构建38-40
- 二、强制许可制度的构建40-41
- 三、对孤儿作品的立法设想41-43
- 结语43-44
- 参考文献44-47
- 致谢47-48
本文关键词:孤儿作品制度立法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7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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