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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聚合器侵权责任规制路径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13 00:11

  本文关键词:新闻聚合器侵权责任规制路径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新闻聚合器目前备受青睐,其将内容网站的信息进行筛选、归类、整合的全新模式不仅带来了互联网时代的又一次革新,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议。无论是2014年国内吵得沸沸扬扬的“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件,还是国外颁布的针对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公司的“谷歌法”,都考验着法律人的智慧,即新闻聚合类客户端是否构成对传统媒体著作权的侵犯(主要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若未构成著作权侵权,是否构成对其他权利的侵犯,例如构成不当得利?对聚合器的侵权行为,我国面临何种路径选择以保护传统出版媒体的利益?以“今日头条”为例,其引发的争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传统新闻门户网站经营者认为,“今日头条”客户端对其网站内容通过整理、分类、和大数据运算后,得到“二次加工”后的新闻;原新闻网页被“优化”,只有在文章最底端才有进入原网页的链接。从一般用户的角度来看,虽然点击聚合客户端的新闻标题会跳转到原链接,但这种过程具有隐蔽性,十分容易对公众产生误导作用,使公众以为内容是由聚合客户端提供的。而在此过程中,“今日头条”客户端增加了自己的流量,并获得了经济利益,这种行为无疑涉嫌侵权。对此,“今日头条”回应称:并未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而是完整呈现合作网站页面。这种回应也是有待商榷的。第二点是,“今日头条”未与传统新闻门户网站建立合作关系,但是却利用了其内容,构成了商业上的不当竞争,这种行为的不良影响远大于其有利因素。同时,新闻产品分为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新闻作品以及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时事新闻,分清两种不同的类型是讨论著作权侵权争议的前提。只有针对新闻作品的利用才有引起著作权法层面侵权的可能性。而对于被排除在著作权法范围之外的时事新闻,对其的利用可能会涉及不正当竞争的争议。由于新闻产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新”、“即时”是新闻产品的生命,时事新闻占据了新闻产品的极大部分,因此本文讨论的一大重点就是对时事新闻的利用是否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途径来规制。当然,新闻作品也同样可以依靠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所以在本文相应部分的论述中,不再对两种新闻产品进行区分。除了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路径以外,新闻产品具有财产的属性,因此新闻聚合服务商的利用行为涉及到对传统新闻门户网站财产权利的侵犯,其获利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倘若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还可以利用民法不当得利的一般原理进行规制。此种思路是对一般规制路径的创新,为其后建议的提出提供了法律依据。基于以上问题,本文首先将对新闻聚合器行为模式进行剖析和归纳,做出笔者自己的判断,并就分析结果提出建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是基于享有作品著作权的作者将权利许可给集体管理组织,由集体管理组织代替著作权人行使对外许可的权利,与潜在的作品使用人进行交易,并支付给作者报酬,对权利进行管理、维护。这种制度有利于作品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并且降低交易成本。相应地,借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有益之处,在新闻聚合商与传统媒体之间建立集体许可管理机制,同样也能消除目前新闻聚合商不合理使用新闻产品产生的争议,补偿传统新闻出版商的利益损失,有益于产业发展。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对新闻聚合器的工作模式进行解析,新闻聚合表现形式为标题加超链接,其实质是加框链接。第二节根据第一节的内容,阐述新闻聚合所引发的法律争议,包括是否侵犯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是否构成对传统新闻出版者的不正当竞争。第二章针对新闻聚合的行为进行侵权责任的具体分析。第一节从新闻聚合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是“临时复制件”,以及“服务器标准”与“公众感知标准”的争议入手,得出结论新闻聚合行为不侵犯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二节从侵犯财产权利的角度入手,分析新闻聚合行为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第三章分析目前国际及国内对新闻聚合行为的规制路径。第一节针对德国创设邻接权保护传统新闻出版者权利进行分析,从五个方面分析其利与弊,得出结论为我国不宜效仿德国做法。第二节对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新闻聚合行为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一定的局限性。第四章在前三章分析结论的基础之上,提出笔者的建设性意见,即借鉴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模式,构建传统新闻出版商的集体许可机制,来平衡各方利益。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时事及司法判例,介绍新闻聚合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其实质,并通过对各种学说和判例的分析,来确定新闻聚合行为的法律责任,比较不同保护模式的利弊,试图寻求最为可行的规制路径,建立并完善集体许可管理制度,在保护传统新闻出版商的投资的同时,不会对新闻聚合器的新商业模式的发展造成损害,并且维护普通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保障互联网信息自由流动的优势,平衡好各方的利益。
【关键词】:新闻聚合 加框链接 侵权责任 规制路径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41;D922.294
【目录】:
  • 摘要2-5
  • Abstract5-11
  • 导言11-13
  • 一、选题背景11
  • 二、文献综述11-13
  • 第一章 新闻聚合器所引发的法律争议13-20
  • 第一节 新闻聚合器工作模式解析13-15
  • 一、新闻聚合行为的表现——标题超链接13-14
  • 二、新闻聚合行为的实质——加框链接行为14-15
  • 第二节 新闻聚合行为引发的法律争议15-20
  • 一、新闻聚合行为侵犯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争议15-17
  • 二、新闻聚合器针对传统新闻出版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争议17-20
  • 第二章 新闻聚合器侵权及其责任判断20-31
  • 第一节 新闻作品聚合行为的著作权侵权争议剖析20-27
  • 一、“临时复制”行为不侵犯复制权20-23
  • 二、服务器标准与公众感知标准之争23-25
  • 三、对新闻作品的聚合行为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25-27
  • 第二节 新闻聚合行为的不当得利分析27-31
  • 第三章 加框链接新闻聚合行为规制模式分析31-38
  • 第一节 邻接权规制新闻聚合行为的局限性分析31-35
  • 一、以邻接权的定义内涵为考察角度31-32
  • 二、以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为考察角度32-33
  • 三、以网络传播权为考察角度33
  • 四、以新闻聚合器在网络传播中的作用为考察视角33-34
  • 五、我国暂无必要效仿德国创设邻接权34-35
  •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新闻聚合行为的局限性分析35-38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主体具有广义性35-36
  • 二、新闻聚合服务提供商与传统新闻出版商构成竞争关系36
  • 三、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新闻聚合行为存在局限性36-38
  • 第四章 建立并完善新闻出版集体许可机制的构想38-43
  • 第一节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功能及其借鉴38-40
  •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特点、功能38-39
  •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借鉴意义39-40
  • 第二节 建立并完善新闻出版集体许可机制40-43
  • 一、明确集体许可机构的设置及性质41-42
  • 二、完善集体许可机构的市场化运作42-43
  • 结语43-44
  • 参考文献44-49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9-50
  • 谢辞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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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新闻聚合器侵权责任规制路径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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