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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01 20:06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的大规模侵权事件频繁发生,其涉及到的受害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泛,使公众遭受到极大的人身、财产以及精神损失。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事件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对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需要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现存法律中有关食品安全领域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却很少并且存在许多缺陷,导致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难以界定,受害人损害赔偿不到位,侵权人责任无法认定。因此必须对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研究,本文共分为五个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方式,以及要进行侵权责任法上的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的原因。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从1998年至今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侵权事件,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其中的受害人损害赔偿存在问题,进而概括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以供下文研究。第三部分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的理论研究,对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特殊性进行分析,主要从违法行为、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上进行分析。然后分析我国食品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以实际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为主要内容。第四部分对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比较法上的分析,主要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比较分析,并且得出四点关于比较法上的启示。第五部分鉴于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特殊性,总结国外经验,提出有效可行的立法建议,在《民法典》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损害赔偿应用惩罚性损害赔偿,逐步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且引进荷兰法的“替代因果关系”制度以确定在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中侵权人不明或者因果关系难以界定情况下的损害责任承担,本着“自负其责”的原则由侵权人承担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构建食品安全领域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能够完善我国的侵权法律体系,使我国损害赔偿制度能够发挥作用,最终达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关键词】:食品安全 大规模侵权 责任认定 损害赔偿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
【目录】:
  • 致谢5-6
  • 摘要6-7
  • ABSTRACT7-11
  • 1 引言11-12
  • 2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事件考察12-21
  • 2.1 食品安全领域侵权事件统计汇总12-15
  • 2.2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问题分析15-21
  • 2.2.1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责任认定困难15-17
  • 2.2.2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确定困难17-21
  • 3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基础理论研究21-27
  • 3.1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特殊性分析21-24
  • 3.1.1 多元主体间的间接违法行为21-22
  • 3.1.2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双重损害后果22
  • 3.1.3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复杂因果关系22-23
  • 3.1.4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严格归责原则23-24
  • 3.2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24-27
  • 3.2.1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的功能24-25
  • 3.2.2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实际损害赔偿的适用25
  • 3.2.3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25-27
  • 4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的比较法研究27-34
  • 4.1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27-28
  • 4.1.1 惩罚性赔偿制度27-28
  • 4.1.2 市场份额责任28
  • 4.2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28-31
  • 4.2.1 德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28-29
  • 4.2.2 法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29
  • 4.2.3 荷兰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29-30
  • 4.2.4 台湾地区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30-31
  • 4.3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的比较法启示31-34
  • 4.3.1 完备损害赔偿制度的责任认定31
  • 4.3.2 增加实际损害赔偿覆盖范围31
  • 4.3.3 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31-33
  • 4.3.4 设定损害赔偿免责制度33-34
  • 5 完善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34-38
  • 5.1 确认“替代因果关系”下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责任34
  • 5.2 完善具有可操纵性的惩罚性赔偿制度34-36
  • 5.2.1 协调有关法律之间惩罚性赔偿的适用34-35
  • 5.2.2 区分过错的限额赔偿和全部赔偿35-36
  • 5.2.3 基于实际损害对惩罚性赔偿金额进行规定36
  • 5.3 将实际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相结合确定赔偿标准36-37
  • 5.4 增加食品大规模侵权人的损害赔偿免责事由37-38
  • 6 结论38-39
  • 参考文献39-41
  • 作者简历41-43
  • 学位论文数据集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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