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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型保理合同纠纷的司法审查路径

发布时间:2022-01-16 06:58
  <正>近年来,隐蔽型保理业务凭借其允许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应收账款转让情况,以便其对财务状况加以保密,从而降低债权人尤其是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优势,开始日益增加。隐蔽型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也从无到有,甚至多点频发。因此,理顺隐蔽型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处理应收账款让与通知等突出法律问题,确定其司法审查路径实为必要。一、隐蔽型保理的兴起及法律问题概述(一)隐蔽型保理的产生与发展保理是一种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基础,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 

【文章来源】:内蒙古统计. 2020,(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隐蔽型保理的兴起及法律问题概述
    (一)隐蔽型保理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买卖双方企业信任不足。
        第二,银行借保理之名变相放贷。
        第三,对优质客户资源的争夺。
    (二)隐蔽型保理的法律问题
        1.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及变动情况不易核实。
        2.应收账款的转让对买方效力难以把握。
二、隐蔽型保理的法律性质
三、隐蔽型保理应收账款让与的通知
    (一)未经通知应收账款转让效力
    (二)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主体和内容
    (三)通知方式和送达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应收账款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情形下保理合同案件的裁判思路[J]. 李良峰.  人民司法(案例). 2016(32)
[2]论债权让与通知中的适格主体——兼评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J]. 王婷婷,范卫国.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本文编号:359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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