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论自动驾驶事故责任救济中的政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9-17 12:12
  产品责任能够发挥责任威慑与制度激励的双重作用,可作为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救济的归责基础,但产品责任机制不论在其结构还是功能方面都存在许多无法圆满回应自动驾驶风险挑战的问题。政府可以通过"辅助侵权法机制实施"和"补强侵权法功能实现"两种方式参与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救济,并可围绕两种方式分别设置实施机制。出于对政府介入的本能警惕,在没有显著失灵的情况下,通过产品责任发挥自身的激励性作用仍是第一序位的。即使需要发挥政府作用,为限制溢出效应设置规则也是必要的。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 侵权法在回应自动驾驶事故责任方面的调适
    (一) 侵权法调适的基本方向
    (二) 侵权法调适的内在逻辑
二、 侵权法机制未尽的难题与政府介入的比较优势
    (一) 侵权法机制在自动驾驶事故责任救济中的结构性缺陷
    (二) 侵权法机制在自动驾驶事故责任救济中的功能性缺陷
    (三) 政府介入自动驾驶事故责任救济的比较优势
三、 政府介入自动驾驶事故责任救济的机制
    (一) 辅助侵权法机制实施
    (二) 补强侵权法功能实现
四、 政府介入自动驾驶事故责任救济的限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科技法迭代视角下的人工智能立法[J]. 龙卫球.  法商研究. 2020(01)
[2]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制度:正当性、要求及策略[J]. 崔俊杰.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2)
[3]用现行民法规则解决人工智能法律调整问题的尝试[J]. 杨立新.  中州学刊. 2018(07)
[4]人工智能技术与责任法的变迁——以自动驾驶技术为考察[J]. 冯洁语.  比较法研究. 2018(02)
[5]风险控制的部门法思路及其超越[J]. 宋亚辉.  中国社会科学. 2017(10)
[6]论人工智能的民事责任:以自动驾驶汽车和智能机器人为切入点[J]. 司晓,曹建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7]论危险责任及其立法模式[J]. 方明.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6)
[8]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J]. 朱岩.  法学研究. 2009(05)
[9]美国对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李俊,许光红.  江西社会科学. 2009(07)
[10]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立法模式研究[J]. 朱岩.  中国法学. 2009(03)



本文编号:367920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67920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886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