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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的法律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2-09-24 22:02
  市场经济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在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的价值越来越高,面对互联网金融中因个人信用信息不共享而出现的多头借贷、违约成本低、诈骗借贷的乱象,谁能更完整、准确的掌握个人信用信息谁就能准确评估一个人的信用,降低交易风险。互联网金融领域成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已然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在建设信用社会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的重要一环。互联网金融作为信息中介型平台,要想充分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的安全与高效,需借助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为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保驾护航。但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的法律保护还存在共享模式不规范、采集范围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完整等问题。相比于美国、欧盟、日本等域外征信业相对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在对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上我国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我们可以在立法和执行等方面借鉴其较为先进的一些经验来促进对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本文从模式、范围、责任强化这三方面来提出完善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法律保护的建议。我国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法律保护模式可以借鉴域外国家和地区立法模式之优点,选择折中式的保护模式,也就是说,基于专门的《...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的缘由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第一章 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基本理论
    一、个人信用信息等概念界定
    二、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的特点
    三、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不明确
    二、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模式不规范
    三、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监管体系不完善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立法模式之重构
    一、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的立法理念
    二、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立法模式的选择
第四章 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法律保护范围之确定
    一、确定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方式及范围
    二、细化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的方式及标准
    三、完善不良信息的事先告知义务
第五章 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法律保护责任之强化
    一、加快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的立法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三、健全信息主体的权利保护和救济体系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上利益分析视角[J]. 高富平.  比较法研究. 2019(02)
[2]上海社会信用立法:促进与路径[J]. 崔凯.  地方立法研究. 2019(02)
[3]论电子政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美国经验与启示[J]. 谢尧雯.  中国行政管理. 2019(02)
[4]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用信息保护——以个人征信制度的完善为契机[J]. 吴旭莉.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1)
[5]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保护[J]. 王利明.  现代法学. 2019(01)
[6]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如何实现法治共享[J]. 赵安琪.  法制博览. 2018(29)
[7]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中个人信息共享使用环节的安全问题[J]. 朱晨阳.  法制博览. 2018(29)
[8]“普遍免费+个别付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新思维[J]. 张新宝.  比较法研究. 2018(05)
[9]欧盟个人数据保护的做法及启示[J]. 高红静.  保密科学技术. 2018(09)
[10]个人征信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 严明敏.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8(03)

博士论文
[1]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D]. 邵朱励.安徽大学 2016
[2]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研究[D]. 曾小平.吉林大学 2011

硕士论文
[1]互联网征信中金融隐私权的保护[D]. 印希.华东政法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68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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