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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错误问题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2-09-29 16:59
  电子错误属于电子合同领域的问题,但就我国目前而言,电子商务法对电子错误缺乏相关的规定,故对于电子错误的规制不得不借助于《民法总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电子错误概念的界定必须建立在传统合同错误和重大误解的基础之上,但同时又不得不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司法实务中对于错误电子合同多采取撤销合同的方式进行处理,在撤销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于传统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和实质条件。另外,对于电子合同中出现的确认函件,应当认为是接受电子意思表示一方的承诺,这对于电子合同的成立具有重大意义。国外对于电子错误的相关规定相对而言比较完善,对于电子错误的界定和预防非常具有启发意义,值得我国借鉴。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电子错误涉及的理论问题
    (一)电子错误的概念
        1. 国内学者的观点
        2. 国外立法的规定
    (二)电子错误的类型
        1. 国内学者的观点
        2. 国际立法的划分
三、电子错误引发的法律问题
    (一)“中国首例网络拍卖案”案情简介
        1. 公示的拍卖时间未到之前自行进入点击程序
        2. 竞拍应价低于保留价
        3. 新旧软件交替过程中出现故障
    (二)电子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1. 电子错误与重大误解的辨析
        2. 对于错误电子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3. 确认函件的效力问题
    (三)电子错误的法律救济
        1. 财产返还
        2.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四、我国电子错误规则的完善
    (一)立法方面的完善
    (二)具体规则的确立
        1. 明确电子错误的概念
        2. 对于电子错误的预防机制
        3. 完善电子错误的法律救济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电子合同中的电子错误[J]. 肖青山.  文史博览. 2006(20)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J].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课题组.  法学评论. 2004(04)
[3]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探讨[J]. 刘楠.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3(S2)
[4]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环顾与设想[J]. 张楚.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1(01)

博士论文
[1]电子商务法初论[D]. 张楚.中国政法大学 2000

硕士论文
[1]电子错误规则探析[D]. 寇雪南.兰州大学 2015
[2]论电子订约中的电子错误之救济及法律责任[D]. 姜晓云.华东政法大学 2011
[3]电子订约错误研究[D]. 陆曦.苏州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68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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