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路径
发布时间:2022-10-15 17:48
<正>在实践中,在先权利被抢注的情况很普遍,现有很多案件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注册为商标。对于这种情形,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主张著作权来加以阻止。本文中,笔者主要通过几个案例探讨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前半段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他人已在先享有著作权
(二)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三)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四)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我国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路径研究[D]. 金佳佳.山东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691757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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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他人已在先享有著作权
(二)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三)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四)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我国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路径研究[D]. 金佳佳.山东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69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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