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我国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的变革与优化之策——由知识产权法庭到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07 14:38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有利于统一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实现民、行两大诉讼程序的对接。但知识产权法庭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而非独立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其本身无权设立派出法庭,这可能会抑制其效能的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大量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制度设计亦不符合其职能定位。我国应当将该知识产权法庭从最高人民法院中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同时逐步增加地方知识产权法院的数量,允许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设置派出法庭,赋予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直接裁决知识产权效力的权力,发挥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指导作用,以真正建立体系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留下的遗憾
    (一)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
    (二)知识产权法庭缺乏独立性
    (三)知识产权法庭无权设立派出法庭
    (四)案件再审程序的公信力将被质疑
二、优化我国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构的设想
    (一)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1.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之“独立”属性
        2.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之“高级人民法院级别”
        3. 知识产权审理机制之“地方”部署
    (二)允许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设立派出法庭
三、合理设置我国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权力
    (一)赋予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直接裁决知识产权效力的权力
    (二)发挥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指导作用
        1. 制定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具体规定,统一司法裁判标准
        2. 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为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参考
        3. 对全国知识产权法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案件审判水平



本文编号:375752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75752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f43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