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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带货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3-04-21 18:44
  依托移动通信技术,1.0直播发展至3.0直播,网络直播带货爆红,不断创造一个又一个销售奇迹。然而,直播带货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完整,消费者知情权难以得到保护。主播为了推销产品,夸大对产品功能的宣讲、有意回避商品缺陷;消费者通过主播对产品的展示或者提供的画面选购商品,无法实地辨别商品,加之受到直播间推手的鼓动,消费者难以保持理性的消费欲望。网络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模式,对其监管是一个难点,但绝不能放任不管。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直播带货“现场翻车”
二、直播主体的法律属性
    (一)“模式一”各个主体的法律地位
    (二)“模式二”各个主体的法律地位
三、直播带货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一)虚假宣传,博取流量
    (二)商品信息造假,质量堪忧
四、网路直播带货的法律规制与构建
    (一)健全法律体系
    (二)完善监管机制
    (三)电商平台提高自律能力



本文编号:379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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