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

发布时间:2017-05-21 09:07

  本文关键词: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 融资租赁一词是从英文financial leasing翻译而来,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出现的一种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职能的新型交易。在这种交易方式中,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与供货商订立买卖合同,,买进承租人必需的设备,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在约定的期间内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使用,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分期收回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从融资租赁的交易过程来看,融资租赁具有合同履行期限(租期)较长、承租人在整个租期内占有租赁物、租赁物为承租人专用而不具备通用性、出租人租金债权的实现与否究全依赖于承租人的信用和偿债能力等特点,因此,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三方当事人中的权益最易受到损害。然而由于融资租赁本身历史不长,人们对融资租赁的认识不深,尽管我国《合同法》中对“融资租赁合同”以专章规定,但对融资租赁出租人权益的保护立法还很是不够,同时,我国法学界对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保护问题的研究与探讨亦不充分,这些都严重制约了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发展。鉴于此,本文试图在分析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权利易受侵害性的基础上,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破产法及相关法学原理,并结合《美国统一商法典》等立法例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等国际惯例,对出租人的权利保护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有所参考。 本文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简要分析融资租赁出租人之权利易受侵害性并介绍了我国融资租赁合同的研究现状及其原因;第三部分在分析出租人所有权之功能的基础上,分别研究了租赁物发生添附、第三人善意取得、与留置权、优先权发生冲突时,出租人的所有权保护;第四部分先介绍承租人常 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见违约情形,然后研究了出租人能够采取的权利保护手段;第五部分首先分析了 承租人破产时的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再进一步探讨了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保护手 / 赓一破产取回权与破产抵销权:第六部分先分析了租金债权的可转让性,继而进 一步研究出租人对作为租金债权担保的租赁物所享有的处置权,接着介绍公约对 出租人转让权的规定,最后对租赁资产证券化进行了探讨;第七部分提出完善我 国融资租赁立法中出租人权利保护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 出租人 权利保护 立法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D913
【目录】:
  • 一、 引言8-10
  • 二、 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保护探讨之意义10-15
  • (一) 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性决定了出租人权利最易受到侵害10-11
  • (二) 融资租赁合同特殊条款之有效性表明法律认可对出租人权利易受侵害性11-13
  • 1 中途解约禁止11
  • 2 瑕疵担保免责特约11-12
  • 3 危险负担免责特约12
  • 4 因租赁物致第三人损害的出租人免责特约12-13
  • (三) 我国关于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保护研究现状及其原由13-15
  • 三、 租赁物发生物权变动时,出租人之所有权保护15-23
  • (一) 出租人所有权之功能15-16
  • (二) 租赁物发生添附时,出租人之所有权保护16-18
  • (三) 租赁物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时与出租人之所有权保护18-21
  • (四) 租赁物优先权与出租所有权的保护21-23
  • 四、 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之权利保护23-30
  • (一) 承租人的违约情形23-25
  • 1 承租人预期违约。23-24
  • 2 承租人的实际违约24-25
  • (二) 出租人之权利保护25-30
  • 1 提前收取未到期租金25-26
  • 2 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26-27
  • 3 要求承租人实际履行或采取相关补救措施27-28
  • 4 损害赔偿28-30
  • 五、 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之权利保护30-40
  • (一) 承租人破产与破产财团30-32
  • (二) 承租人破产情况下出租人之债权32-34
  • 1 破产债权的范围与确认32-33
  • 2 出租人对破产承租人享有的债权33-34
  • (三) 出租人之破产取回权34-38
  • 1 破产取回权的概念、特征和性质35-36
  • 2 出租人取回权类型36-37
  • 3 破产宣告与出租人的解约权37
  • 4 租赁登记对出租人破产取回权的影响37-38
  • (四) 出租人之破产抵销权38-40
  • 六、 出租人之转让权及租赁资产证券化-出租人权利之间接保护40-47
  • (一) 融资租赁中租金债权的可转让性40-42
  • 1 租金债权之可让与性40-41
  • 2 未到期租金债权的可让与性41-42
  • (二) 作为租金债权担保的租赁物的可处置性42-44
  • (三)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关于租赁权益转让规定44-45
  • (四) 租赁资产证券化45-47
  • 1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45-46
  • 2 租赁资产证券化46-47
  • 七、 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立法中出租人权利保护的立法建议47-49
  • (一) 应当建立租赁物物权公示、登记制度47
  • (二) 确立租赁物自行取回权制度47-48
  • (三) 确认出租人之转让权,探索租赁资产证券化48
  • (四) 加快我国的信用立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48-49
  • 注释49-51
  • 主要参考文献51-53
  • 后记53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周s

本文编号:38319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8319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754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