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案件的判断逻辑
发布时间:2023-07-28 10:43
慎重判断构成要件该当性、尊重常识,对于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违法至关重要。实务中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分析,首先要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考察民商法对当前案件的基本立场,确定民商法上的权利归属、民商法对于行为性质的态度。其次要按照法益保护原则检验被害人有无损失。对于损失不存在的情形,不能定罪;对于损失难以确定的,定罪必须慎重;准确把握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时点;如果被告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很容易判断,且属于就交易的"重要事项"进行欺骗的,财产损害这一要件对于定罪的重要性就下降。最后要根据程序正义的要求,审查被害人主张权利的难度。在交易规则特殊或者存在长期交易惯例的场合,被害人应当自担风险,对于纠纷应当在民事领域解决;在权利义务关系特定化、清晰化的场合,可以不定罪。按照上述递进式检验逻辑,依次对行为性质不明的"难办案件"进行检验,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上少出错。
【文章页数】:18 页
【文章目录】:
一、考察民商法对于待处理案件的态度(法秩序统一性原理)
(一)民商法上的权利归属能否被确定
(二)民商法对于行为性质的取向
二、确定被害人有无财产损失(法益保护主义)
(一)对于被害人不存在损失的情形,不能定罪
(二)对于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情形,定罪必须慎重
(三)准确把握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时点
(四)必须确定谁有损失?
三、分析被害人主张权利的难度(程序正义)
(一)将行为人的抗辩权和被害人权利进行比较,确定被害人的权利空间
(二)被害人应当接受风险的,无权利可以主张
1.对特殊行业交易规则的接受
2.对长期以来的交易惯例需要遵循
(三)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特定化、清晰化?
(四)通过民事途径是否足以妥善处理纠纷
本文编号:3837768
【文章页数】: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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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察民商法对于待处理案件的态度(法秩序统一性原理)
(一)民商法上的权利归属能否被确定
(二)民商法对于行为性质的取向
二、确定被害人有无财产损失(法益保护主义)
(一)对于被害人不存在损失的情形,不能定罪
(二)对于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情形,定罪必须慎重
(三)准确把握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时点
(四)必须确定谁有损失?
三、分析被害人主张权利的难度(程序正义)
(一)将行为人的抗辩权和被害人权利进行比较,确定被害人的权利空间
(二)被害人应当接受风险的,无权利可以主张
1.对特殊行业交易规则的接受
2.对长期以来的交易惯例需要遵循
(三)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特定化、清晰化?
(四)通过民事途径是否足以妥善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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