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恶势力的刑法定位

发布时间:2024-03-08 23:48
  对恶势力的认定,可以从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三个方面进行。如何区分恶势力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关键要看其是否具有"对社会的非法控制性"。恶势力本身没有被刑法明文规定为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其定罪功能是通过对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体现出来的。除了"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这个法定量刑情节以外,恶势力在量刑中的作用主要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发挥出来的。恶势力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其适用对象应限定为恶势力组织的纠集者,同时应避免重复评价。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恶势力的界定
二、恶势力的定罪功能
三、恶势力的量刑功能
    第一,恶势力情节体现了罪行的轻重。
    第二,恶势力情节反映了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
    第三,除了法定量刑情节外,恶势力一般可确定为酌定量刑情节。



本文编号:392257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92257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3e2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