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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补偿制度的价值体系

发布时间:2023-11-18 11:33
  法的价值是法之所以存在的逻辑原点,也是校正恶法、推进法治进步的指针。生态补偿制度的价值体系包括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目的性价值是内在的灵魂,而工具性价值则是外在的形式。生态补偿制度的目的性价值包括环境公平、正义与秩序,其目的指向生态环境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利益的重构与平衡,并通过确立环境公平的优先位阶,实现生态利益的持续增加。在工具性价值中,确认性价值体现为以制度形式把生态补偿的目的性价值固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分配性价值体现为分配生态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权责对等的法治原则;而规范性价值则体现为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机制。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 引 言
二、 制度价值体系的理论建构
    (一) 目的性价值构成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目的
    (二) 工具性价值是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三) 制度价值体系的理论建构意义
三、 生态补偿制度的目的性价值
    (一) 目的性价值的内容
    (二) 目的性价值的功能
    (三) 目的性价值的位阶
四、 生态补偿制度的工具性价值
    (一) 工具性价值的内容
        1. 生态补偿制度的确认性价值。
        2. 生态补偿制度的分配性价值。
        3. 生态补偿制度的规范性价值。
    (二) 工具性价值的形式
五、 结 语



本文编号:386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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