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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高校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高校应重视(2)

发布时间:2014-07-14 18:19

  在此媒介环境之下,受众的状态不容乐观。以往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拥有向大众发布信息的特权,大众传媒在受众心目中拥有等同于政府部门的权威地位,久而久之,受众对传媒传递的信息丧失了基本的警觉,成为很好的接受者,却不是很好的分析者、判断者和批判者。时至今日,传媒环境已大为复杂,这种受众状态却没有太大的改观,仍然习惯于把任何传媒发布的任何信息都看作是权威的,对其真实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加分析,不思考信息发布者的动机,一味地全盘接受,心甘情愿地成为部分媒体商业追求下的俘虏,在世俗、肤浅的“魔弹”袭击中应声倒地,沉迷于消遣娱乐之中,丧失对生活的理性思考,模糊人生应有的价值取向。大学生的状况同样令人担忧:据针对湖南省四所高校的700名大学生进行的调查,在回答“媒介中的暴力、色情、不良信息对您是否有影响”时,认为“影响不大”的占46.9% ,“没有影响”

 

  的占20.5% ,“完全没有影响”的占3.3% ,说明绝大多数大学生在面对媒介的负面信息时具备一定的免疫力。认为“影响很大”的占3.6% ,认为“影响非常大”的占25.7%,说明还有少数大学生面对媒介的负面信息时缺乏免疫力。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趋向成熟的关键时期,任何一种不良因素都极易导致其人生态度发生转向,加之高校中较为松散的师生联系使来自学校的教育影响弱化,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更多地依赖其自主性,而在应试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显然尚不具备足够的能力以应对鱼龙混杂的媒介信息。于是,对传媒商业性质缺乏认识的大学生,毫无防范地成为媒介文化的俘虏:追求真理、追求理想让位于热烈追星;崇尚学术变成崇尚时尚;严谨求是被视为落伍,戏谑无厘头才最时髦??低层次需要在不断满足的过程中被强化着,高尚的精神追求却沉沉安睡,奋发、拼搏、社会责任感等等应有的精神状态在一些大学生身上难觅踪影。

 

  20世纪30年代,正是因为当时以电影和广播为媒体的大众文化在欧美各国日渐流行,它所传播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与传统的文化理念多有冲突,英国学者利维斯和桑普森才提出了媒介素养教育问题。他们敏锐地看到,新兴的大众传媒在商业动机的刺激下所普及的流行文化,往往推销一种“低水平的满足”,这种低水平的满足将误导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尤其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各种负面的影响。因此他们发出呼吁,教育界应以系统化的课程或训练,培养青少年的媒介批判意识,使其能够辨别和抵御大众传媒的不良影响。如今,七十多年过去了,我们正身处愈加浓烈的推销“低水平的满足”的媒介文化之中,媒介素养教育问题应该引起切实的重视了。

 

  3 正确利用媒介表达自我的需要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它不仅是人们借以认识社会的触角,而且是人们表达自身参与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媒介资源空前丰富,传统媒体如电视、报纸、广播、书刊等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交互式新型传媒—— 电脑网络又在迅速地覆盖人们的生活。网络的兴起一方面为人们拓宽了信息接收渠道,更加重要的是,为每位掌握上网技能的公众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参与传播的机会。虽然传统媒体非常重视与受众的沟通,但其沟通方式只有问卷调查、读者来信来电等有限的几种,改变不了新闻机构对受众的单向传播本质,受众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而难以发出自己的声音。网络媒体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单向传受关系,电子邮件、BBS、个人主页、个人网站等种种信息发布方式使受众的思想、情感、观念、知识可以随时上传,真正实现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传播,大大拓宽了受众表达自身参与社会的渠道。

 

  众所周知,网络媒介对受众有着一定的技术要求,受众只有掌握必备的电脑知识才能有效利用网络为自身服务。作为知识层次相对较高的群体,当代大学生很轻易地跨越技术障碍,成为最早也是最多接触互联网的群体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0年互联网报告”的统计就验证了这一点:互联网用户中“在校学生或研究生”的比例最高,占用户的42.6%。大学生是社会中最活跃的群体,其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不断增强,互联网恰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我的平台。调查显示,65.7%的大学生通过网络发布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发布信息的分别占4.3%、9.6% 、16.2% ,网络已成为大学生用以表达意见参与社会的重要工具。但是同时应该看到,网络不但有看得见的技术要求,也有看不见的社会规范的要求,网络的虚拟空间紧密联接着现实社会,同样必须遵循道德的和法律的规范。正如康德所说:“如果没有道德观念的发展,对于有修养准备的人是崇高的东西,对于无教养的人却是可怕的。”网络独特的虚拟环境,使传统道德的约束力、法律的权威性均被弱化,任何网民都可匿名进行看似自由的活动,常常解除现实生活中的约束而放纵自己的行为,于是,网络媒介可怕的一面便往往会在缺乏网络行为规范意识的大学生面前显现。建立黄色网站、充当网络黑客、侵害他人隐私、侵害他人著作权、发表违法言论?在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网络违法案件中,网络这种“对于有修养准备的人是崇高的东西”,“可怕”地充当了部分大学生堕落的诱因和工具。部分大学生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失德、违法甚至犯罪现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亟待加强,网络空间无规范无道德的错误认识亟待纠正,高校在普遍重视网络技术教育的同时,应更加重视网络法治教育以及网络道德教育。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早在2000年就做出决定:新生入学后必须接受一次计算机使用道德方面的教育。校方为此专门制定了一本计算机网络使用守则,经过短期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者才有资格使用校园网。该校信息科技专家里昂教授说:“电子时代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学生们认识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培养大学生的网络规范意识,提高他们对网络媒介的认识和自律能力,这也正是媒介素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编号: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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