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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盗窃案价格鉴定遵循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5-03-18 10:11

刘明 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

摘要:本文针对近年来盗窃案件的持续高发,为了合法、合理对盗窃案中涉及标的价格鉴定的问题,提出应遵循的几项原则,供相关鉴定人员参考。

关键词:盗窃案  价格鉴定  遵循原则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占为已有的行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形成和不断发展,人们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流动人口的加剧,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造成近年盗窃案件的持续高发,盗窃案件已经演变为由改革开放前的盗窃自行车、电视机、摩托车等廉价产品,向贵重、奢侈、稀有、娱乐虚拟品演变,比如说名表、名包、电脑、汽车、金银手饰、珠宝玉器、苗木、花卉、宠物、网络游戏装备……盗窃的产品琳琅满目,种类繁多,产品所涉及的价格也各种各样,比如说,有专卖店的价格,普通店的价格,甚至有厂家自制产品,用于同其它产品配套组装销售的价格。鉴定人员面对盗窃案中种类繁多的标的,选取何种价格才能作出一份令诉讼参与各方都信服的鉴定意见书,是我们鉴定人员时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这一问题促使我们鉴定人员要不断学法、用法,要不断了解市场信息,掌握价格实时动态,要学会分析影响标的价格组成的诸多因素。我认为鉴定这类案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 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亦称真实性原则是鉴定活动的基础。被盗标的在这一原则方面的体现主要有几种:1、是指盗窃案件中涉及的直接物品,如被盗的手机为裸机,,鉴定价格时就应扣除充电器、耳机等附件,类似的物品还有电脑、电瓶车等物品。2、对于破坏性盗窃,盗窃案中既有物品被盗又有物品损坏,应根据不同罪名区分为盗窃物品鉴定和损毁财物鉴定,不可以都归为盗窃物品鉴定。比如,为盗窃空调外机铜管,而破坏空调外机外壳及风罩就属于这种情况。3、标的委托鉴定时与基准日时物理状态不一致时,应以基准日时标的物理状态为准。常见的案件有电缆被盗案,基准日时被盗的是电缆,之后嫌疑人将电缆扒皮抽丝,当废品卖,鉴定时提供了追回的电缆铜丝实物。4、避免委托方与鉴定方实物认定上的差异。比如一只苹果手机,就有美版、港版、欧版,大陆版,虽然有实物但委托方与鉴定方对实物的认定不一致,遇到这种情况必须由权威部门或专业人士认定,由委托方确认才能鉴定;还比如说在对奢侈类等物品的鉴定时也存在真假的问题,也必须由权威部门或专业人士认定好,由委托方确认清楚才能鉴定。
   
二、 依法性原则。
   
当前对行政执法部门经常提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虽然鉴定人员不是行政执法人员,但根据有关解释鉴证机构被视为是司法部门的延续。所以作出鉴定意见书也要有法可依,依法办案。办理盗窃类案件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务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等各种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鉴定人员的依法鉴定应理解为一种广义的依法,理由是一些法律条文严重滞后,不能适应鉴定的需要,比如说各种模具使用的经济寿命就没有一个规定和标准;还有一些是相关法律条文不好规定,比如说,高档有收藏价值的手表使用了若干年后被盗,该种手表在基准日时同品牌、同型号手表重置价大幅升高,也就是说虽然从理论上讲因使用存在实体性贬值,手表的价格应低于其购买时的价格,但实际情况是因重置价的大幅升高至使旧表增值了,如二手市场有交易还好,可直接采用二手市场价格;对于二手市场无交易的,这类可能存在增值潜力且使用过程中也存在实体性贬值的奢侈类物品对于其经济使用寿命就没有一个规定,而且也不好规定。如果理解为狭义的依法,即无明文法律依据不办理,那么这类案件我们将会有很多不能办理,这将给整个社会以及司法公正带来很严重的后果。所以对于当前的鉴定人员来说,依法只能是一种广义的依法,是一种必须要扩大外延的依法,即根据制定法律、法规权力部门的高低从高到低依次排列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扩大到行业标准专业人士的意见集体审议。
   
三、 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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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程序要合法,是指我们在办理这类鉴定案件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委托主体要合法。这是指委托方必需是法人才行。(2)委托鉴定书受理或不予受理、价格鉴定作业日期,若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要在法定时间内完成,不得超期,超期即违法;若法律无明文规定完成时限的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3)现场堪验、进行价格调查、出具价格鉴定意见书,必须由至少2名具有资质的专业鉴定人员参与,否则就不合法。如果程序不合法,价格鉴定意见书再科学再合理也不会被采信;鉴定人员被要求出庭接受质询,最主要的质询之一就是程序上的合法性。2、对标的进行鉴定时要特别注意要合法,合法鉴定是鉴定的前提。例如,一般家用小轿车按国家规定回收仅几百元,但嫌疑人盗窃报废家用小汽车后,在市场上卖给其他回收人员卖了几千元,虽然认为几千元的价格更合理,但是采用这种价格不合法,就不能采用。

四、 科学性原则
   
价格鉴定应选择最合理的方法和标准,制定科学的鉴定作业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操作。对不同种类、状况的鉴定标的,应选择不同的方法和标准。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应当在政府规定的合理价格幅度范围内作出鉴定;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应以基准日时公开市场的实际交易价格进行鉴定。如被盗窃的汽车,因目前市场交易非常活跃,交易案例非常充分,就可以直接采用市场二手价格。对于未直接进入市场调节的鉴定标的价格,可采用与其相适应的方法和标准,采用该商品或接近该商品的行业生产平均成本加社会平均利润确定鉴定价格,比如说自产自用铜件等半成品,这类产品市场上无交易,厂家都是同其它产品组装配套销售的,对于这类产品鉴定时就应采用这种方法。
   
五、 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也就是一种体现公平的原则,合理性原则的基础是合法性,以合法性为前提,这一原则的主要体现有:1、选用重置价或市场交易价方面不取低价也不取高价,而是取中间价或者采用众数。2、同一标的鉴定时如可采用2种或2种以上方法鉴定时,会出现不同鉴定金额,应以平均金额确定。



本文编号: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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