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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货物运输保险及发生事故的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17 13:58

黄铣文 乐清市翁垟街道农经站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流通更加活跃,不少企业为了货物运输的安全,普遍实施货物运输保险。为此,本文就如何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以及遇到运输事故应如何进行处理。

关键词:货物运输  保险  赔偿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流通更加活跃,不少企业为了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运输保险越来越受到生产经营者的重视。

一、如何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一种,有形财产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货物运输保险有两个特点:一是保险标的是运动中的财产;二是保险期限以一次航程或里程来计算。

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首先应明确保险标的。一切可装载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均可成为运输保险标的,但根据法律规定,下列物资不能成为保险标的:1、国家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2、未按规定仓装的货物;3、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其次,确定了运输方式之后,选择险别。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有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险别。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有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除基本险和综合险外,保险公司还负以下赔偿责任:1、由于飞机遭受坠落、失踪(在3个月以上)所造成的损失;2、在危险中发生卸载,以及遭遇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险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公路运输货物保险主要是车辆损失险。

在货物运输保险中,托运人、承运人或收货人均可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投保以后,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保险货物离开起运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生效,至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保险货物如果在保险责任期间发生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索赔。其手续是:被保险人凭保险单有关条款规定,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赔偿损失要求,并且提供有关损失情况的书面文件,如保单、损失清单与承运单位的事故记录。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如投保财产全部损失,按投保金额提出;如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提出。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单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逾越索赔时效,保险人则解除赔偿责任。

二、货物办理运输保险后,发生事故的赔偿责任

商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品短缺、串错、残损、变质污染、水湿、盗窃以及包装破漏、单货不符等,均属商品运输事故。其中根据运输工具分类,可以分为铁路货运事故、公路货运事故、水路货运事故与民航货运事故。

发生运输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应该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运输事故责任划分的一般原则是:1、商品在承运前发生的事故,由发货单位负责。2、商品中转运输,从接收到交付交通运输部门转运前发生的事故,由中转单位负责。3、商品到达目的地,并与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发生的事故,由收货单位负责。4、交通运输部门对承运的商品,自受理托运时起至交付给收货人时止,对丢失、损坏及短斤缺件等损失,均负有全责。

在明确了责任后,保险公司应该及时索赔。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索赔程序、时效与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1、托运人或收货人向铁路运输部门要求赔偿损失时,应向到站(货物发送前发生的事故向始发站)提出赔偿要求书、货物运单、货损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提出退还多收运输费的要求时,应提出货票内联或运杂费收据向收款站提出办理;收货人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时,应向到站提出货运单办理货损赔偿的价格,按货物实际损失(包括进货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进行赔偿。

2、托运人对公路运输部门货运事故提出赔偿要求,起运前发生的事故由起运站负责处理;其它由到达站负责处理;由于装卸原因造成的事故,由装卸部门负责处理;行车肇事造成的事故,由车属主管单位负责赔偿。公路货运事故要求赔偿的有限期限,从货物开票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从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责任方应在2个月内作出处理。

3、对海损事故,裁定由承运人负责赔偿的海损事故案件属于全民企业承运的,应实赔偿;属于集体企业承运的,其赔偿额不超过交通部颁布的关于海损赔偿最高限额的规定。海损的最高赔偿数额,不能超过船舶本身的价值、所运货物的运费和开船以后船舶如果受损失而未经修复所得赔偿费的总和。

4、发货人与收货人要求赔偿民航货物事故损失时,应采用书面向民航提出,并应随附货运单、货运事故记录和证明货物内容、价格的凭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民航对发、收货人的赔偿要求,应及时作出处理。货物全部丢失或部分丢失时,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货物损坏时,按照货物损坏而降低的价值,或按所需的修理费赔偿。损坏的货物,,需要运到产地修理时,免收运费。赔偿要求视情况由到站或发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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