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心理论文 >

影响大学生自杀心理行为的三因素探析

发布时间:2016-08-14 21:10

  本文关键词:影响大学生自杀心理行为的三因素探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影响大学生自杀心理行为的三因素探析

作者:马建青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7 11:20:45 文章录入:海天行 责任编辑:海天行

近年来,大学生的自杀事件时有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高校还比较严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的心理咨询报告和心理测验结果显示,有潜在自杀可能性的大学生还大有人在。由于大学生自杀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以及对大学生个人、家庭带来的重大损失,对其他大学生造成的负面作用,给学校可能带来的不良声誉等原因,这一问题已引起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家庭及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因而,预防自杀及其它恶性事件的发生已成了高等院校,特别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部门、学校心理咨询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
   
我们认为,自杀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的。一方面,大学生生活在社会、家庭、学校交互作用的特有的外界环境中,他们通常会遇到各种心理-社会应激因素;另一方面,他们正处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但又尚未成熟的过渡期,这形成了他们特有的内部心理环境。大学生自杀心理行为的产生与其所处的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个体的内在素质以及具体诱因等密切相关。三因素相互作用,并在不同层面和不同程度上共同影响着大学生的自杀心理、行为。可以说,自杀往往是这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将就影响大学生自杀的外界环境因素、主体内在因素和直接诱发因素三方面作平面与立体相结合的分析,以深化对自杀原因的探讨,并为预测、预防和矫正自杀心理行为的发生提供参考性的意见。

一、外界环境因素——自杀心理形成的基础

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自杀行为是人的心理对外界环境严重不适应的极端表现。本文把大学生所处的外界环境概括为社会、家庭、学校三部分。这三部分往往从不同侧面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心理行为。外界环境一方面作为大学生以往生活的背景因素存在,构成了大学生心理(包括自杀心理)的基础;另一方面又作为现实因素存在,其中的一些成了大学生自杀行为的诱发因素。
   
(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社会变迁及自杀观念的变化
   
就一般意义来说,自杀行为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密不可分。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爱米尔•杜尔凯姆在《自杀论》一书中强调自杀行为与社会集团和个人之间的结合度有关,提出社会整合力的强弱是自杀的重要影响因素。【1】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整合力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文化的转型、价值观念的变迁、社会失范现象的增加等,这些都影响和冲击着社会人群(包括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此外,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的加剧、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提高等变化,都大大地加重了大学生的心理负荷,使许多人失去了安全感、稳定感而变得茫然和无所适从,严重的甚至因为焦虑和担忧而引起严重适应不良、精神病态的反应乃至自杀行为。
   
当前值得注意的一种倾向是大学生对自杀的认识变化。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自杀的禁忌并不多,加之近年来一部分大学生在重视生存权利的同时,也将放弃生命视作自身的一种权利,他们认为自己有选择生或死的自由。这种观念多少也受到西方某些社会思潮的影响。此外,近年来国内外某些报刊、影视媒体中对自杀行为的细致描述、对悲观厌世情绪的大肆渲染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年学生。关于新闻媒介与自杀率的联系,美国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关于自杀的过度报道确实会鼓励自杀的冲动。【2】上述的内容仅仅是社会大环境的一部分,它们作为一种社会氛围,间接地影响着大学生的自杀意识,成为某些人自杀心理的基础。
   
(二)家庭环境的影响——早年心理创伤及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
   
家庭作为大学生多年来成长的环境,并且现在依然还在发生紧密联系的最小社会组织,其对大学生心理状况和行为模式的影响十分强大和深远。
   
首先,家庭成员的关系、家庭结构的变化等都可能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早期心理创伤,比如,,父母早亡或离异、父母关系紧张、孩子受父母关注太少甚至受父母或他人虐待等,都容易对孩子造成某种心理创伤,形成不健康或畸形的心态,对以后的心理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对此,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阿德勒、霍妮等人都作过深入的分析。在这此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如果在现实中遇到感情等方面的挫折时,容易唤起以前的创伤性记忆,不知不觉中会造成他们的消极情绪和过激行为,严重的会产生变态行为,甚至走上自杀的绝路。
   
其次,大学生成年过程中父母的教育方式和期望水平与大学生自杀行为也有一定关系。过于严格的要求或过高的期望水平都会增加大学生的心理压力。一旦达不到父母的期望,有的人就认为自己无用,对不起父母或认为会遭父母的责备,有的人可能因此而选择自杀的方式。曾有大学生就是因为学习成绩差,觉得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和辛勤劳动,而选择自杀作为逃避方式的。反之,溺爱的教育方式也会带来诸多的消极影响,形成他们的懦弱、依赖、自我中心等性格,增加了遭遇挫折的机会,也大大降低了他们对挫折的承受能力。
   
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我们的咨询实践显示,家庭中有自杀史的大学生较其他人更具自杀的危险件,因为这可能成为一些大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从而使他们较其他人更易在挫折面前选择自杀行为。因此许多自杀研究者提出,有家庭自杀史者应成为自杀预防的重点对象。
   
我们认为,家庭环境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心理健康水平而与自杀发生联系的,心理健康状况才是制约自杀行为的关键因素。所以,有时家庭因素也会成为自杀的导火线,但仔细分析,它只能是导火线,而不是炸药包本身,这炸药包就是其不良的心理健康状态。对此,我们还将在后面作进一步的分析。
   
(三)学校环境的影响——竞争压力及教育的片面
   
作为与大学生的现实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学校环境,无疑会对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特征产生直接而明显的影响。学校环境的影响既包括以往学校教育的影响,也包括当前大学生活中各种事件的影响,比如,学习、交往、恋爱、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挫折都可能成为自杀事件的触发因素。
   
此外,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严重忽视是自杀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中小学教育忽视了心理素质的培养,许多高校也没有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没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心理咨询机构,导致一些原本可以被消灭于萌芽状态的心理异常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使自杀迹象没能被及时发现而酿成悲剧。从一些心理咨询开展得较好的高校来看,自杀现象都有明显的下降,甚至多年没有发生。由此表明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和解决自杀问题的有效措施。
   
大学生自杀行为的最终发生是瞬间的,但自杀行为产生的基础往往是长期积累而成的。在此,社会、家庭、学校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尤其是家庭和学校,它们是大学生最主要的社会支持系统,其健全与否关系到大学生以往和现在的成长环境,亦与大学生的自杀行为密切相关。

二、主体内在因素——自杀行为发生的关键
   
青年时期是一生中情感最丰富、最强烈、最微妙、最动荡的时期,同时也是最危险的时期,被认为是人生的多事之秋和心理问题的高峰期。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由于缺乏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和适应身心变化的机制,因而在多重压力源的作用下,容易发生各种心理问题,包括比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也容易采取自杀行为。可以说,大学生主体内在的因素对其自杀行为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
   
(一)大学生的某些心理特征,特别是其中的消极心理品质是自杀行为发生的潜在因素
   
心理上处于第二次“断乳期”的青年大学生,容易产生一些比较典型的心理特征。比如,(1)心理矛盾冲突增多。青年期正如歌德所说的“我心中之两种灵魂”那样,是理想与现实相矛盾而感到烦恼的时期。此时大学生自我意识迅速增强,伴随而来的自我意识的分化及其所产生的矛盾,往往使他们内心充满不安和危机。这些心理冲突和矛盾如果强度过大或持续过久,就会导致心理、生理机能的紊乱,进而有可能发展为神经症或精神病,甚至导致自杀。(2)敏感而脆弱的心理特征。一方面,大学生的心理具有易感性,其内心及行为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变化较为显著;另一方面,由于当代大学生的特殊成长环境,独生子女较多,生活经历较为简单,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心理存在着脆弱的一面,容易产生受挫感,对危机和冲突缺乏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因而很多因素都可能成为导致大学生自杀的导火线。(3)不稳定的情绪特征。美国心理学家霍尔用“疾风怒涛’来形容青年人的情绪。也就是说,大学生的情绪往往处于动荡不稳的状态,具有冲动性、突发性、两极性、心境化等鲜明特征,也容易产生某些负性情绪,如紧张、焦虑、抑郁、愤怒等。严重的负性情绪容易转化为内向攻击,导致自杀意念和行为。(4)高成就动机受挫形成的心理落差。由于社会、家庭对大学生的期望值较高,大学生自身也有强烈的上进心,因而他们往往具有高成就动机和高自我期望。进大学后,面对人才荟萃的新集体,许多人产生了严重的心理落差,原来优良的自我感觉迅速向另一端变化。这种心理落差往往是心理障碍和非理智行为发生的前兆。一般说来,大学生中具有的上述心理特征是引发自杀行为的潜在因素。

(二)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气质、性格、人生观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是影响自杀行为的核心因素
   
个人心理素质的优劣是自杀行为是否发生的关键因素。面对同样的挫折、困难,有的大学生能应付自如,有的却走上自杀的道路,这与个人的心理素质特别是挫折承受能力密切相关。一部分大学生由于成长过程一直较顺利,他们只能体验成功但不能接受失败,一旦遇到挫折或失败往往难以承受。当他们遭受挫折,既不能克服又无法逃避时,就有可能将攻击性的冲动指向自身。当这种倾向十分强烈时,便容易导致自杀行为。尤其是当一个较大的挫折落到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大学生身上时,发生自杀或其它不良行为的可能性就较大。有时,即便是并不严重的挫折,也可能摧垮承受能力差、心理素质不良的同学,因为他们往往会夸大问题的严重程度,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人生和前途产生怀疑,进而悲观厌世,甚至轻生。令人十分担心的是,在我们的调查中,相当多的大学生谈到当自己面临“最不能承受的挫折时”,通常采取的态度是跳楼、自杀,而这些所谓的最不能承受的挫折多是“考试不合格”、“身体出现残疾”、“被恋人抛弃”、“父母双亡”、“在竞争中被淘汰”、“事业没有成就”等。由于这些挫折在现实中出现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因而大学生对此的反应是令人深思、值得警惕的。在现实中,确有人因为这些事件而自杀。通常情况人们会把这些大学生自杀的原因归结为考试成绩、失恋或某一个具体的挫折。而我们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这些大学生心理素质的缺陷,因为外在因素最终必须通过人的心理这一内在中介环节起作用。有些本身是微不足道的平常小事,之所以会酿成悲剧,是某些大学生挫折承受能力低下的典型表现。值得高度重视的是,目前大学生中心理素质存在严重或较严重缺陷的人比例较高,有自杀潜在倾向的大学生人数远比已有自杀行为的人数高出许多倍。
   
根据我们对自杀者的个案分析和咨询经验发现,个体的气质和性格因素与自杀行为有一定关系。就气质来说,抑郁质和胆汁质的人更易产生自杀情绪,而相对平衡型的粘液质、多血质的个体则较少。胆汁质的人对挫折体验的强度较大,也易于爆发,而抑郁质则体验深刻,反应缓慢些,故胆汁质的人往往在挫折冲动下立即付诸行动,而抑郁质的人则要反复考虑后才行动。胆汁质者在激情状态过后,自杀冲动迅速减弱,甚至会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而抑郁质者由于是三思后的举动,故不容易改变,即使情绪缓解后,自杀危险性也并未完全消除。
   
就性格而言,性格往往影响各个人对环境的适应和对具体事物的反应方式。那些具有敏感多疑、内向退缩、自卑抑郁的人,那些依赖性强、自我中心、易走极端的人,那些好胜要强、期望过高、攻击性强的人,都较一般人更容易在挫折面前产生自杀意念甚至自杀行为。据京、港、沪等地对高校学生自杀者所作的调查分析,自杀者均不同程度地具有脆弱、自卑、孤僻、抑郁、悲观等个性障碍。【3】
   
此外,价值观念、人生态度与自杀也有密切的关系,它是决定自杀行为的重要思想基础。对自杀的认知、已有的价值观念和人生态度既可以成为自杀的原因,也可以成为对抗自杀的资源。【4】比如,一个以健康为主要价值指标的大学生,可能因为不能面对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而自杀;一个把学习成绩看得高于一切并对自己的成绩抱很大期望的大学生,当出现意想不到的不及格时,可能由于难以承受如此大的冲击强度而采取自杀行为;一个把名誉和面子视为比生命更重要的大学生,一旦这方面遭到损害、破坏,就可能以自杀来了结;而一个人生态度悲观消极的大学生很容易在挫折面前一蹶不振,甚至走上绝路。
   
(三)大学生的心理疾病是导致自杀的头号敌人
   
大学生由于年轻,身体素质普遍较好,所以因生理健康问题而自杀的大学生相对较少。而由于客观存在的或主观感觉的生理上的缺陷和不足而引起严重自卑,并导致自杀的则偶有发生。后一种情形已不是生理健康问题,而前一种情形也不完全是生理健康问题,因为面对同样的生理状态,有的大学生坦然处之,有的则寻死觅活,这与一个人的心理素质有关。
   
相对而言,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与自杀心理行为之间有显著的关系,尤其是严重程度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往往是自杀行为的罪魁祸首。我们认为,心理障碍是许多自杀事件发生的内部心理动因或根本原因,自杀是心理障碍的一种外化形式,是其恶化的结果,也是其极端的表现方式。从一份逆行性的研究中,英美学者发现约有90%的自杀者在其生活历程中曾有过可诊断出的精神疾病,这些疾病多半不易识别或治疗不充分。【5】大学生是精神疾病的高发人群。在我国大学生中与自杀相关系数最高的精神疾病主要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症。
   
自杀与抑郁症有密切关系。抑郁症是一种能影响整个机体的病症,抑郁症最危险的症状就是有自杀企图和行为。研究表明,约四分之一的抑郁症病人企图自杀,几乎全部病人打算要自杀。【6】而自杀者往往具有原发或继发性抑郁症的病史。有学者指出:近年来除发现一些人自杀是在应激作用下轻生外,更多的是由于伴发的精神疾病而自杀,特别是抑郁症。【7】精神病学家总结出,在抑郁症患病初期、在治疗不充分时、在病情部分缓解或病情复发加剧这几个时期中患者皆易自杀。【8】抑郁症之所以具有较大的自杀危险性,关键问题在于抑郁症作为一种心理障碍是常见的,但又不易被发现,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抑郁症容易被当成一般的情绪问题或躯体不适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国内综合性医院对抑郁症的检出率只有15-25%。此外,抑郁症还具有复发性,绝大部分病人在一生中有2-6次抑郁发作。我们对大学生自杀案例的分析发现,在大学生自杀者中抑郁症患者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多数人在以前就有过自杀的念头或行为。【9】
   
精神分裂症患者也是最容易自杀的人群之一。根据N.L.Farberow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自杀者的调查,说明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自杀率较常人高5倍。【10】自杀冲动是精神分裂症的严重症状。精神分裂症与自杀行为的相关因素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患者常受到幻觉、妄想、病理性激情和其他精神症状的控制而发生自杀行为;其二,处于缓解阶段的患者,认识到自己的病情及其后果,出于环境或心理原因,易出现自杀行为;此外,慢性精神分裂症自杀与抑郁等病态心理有关,科亨发现70%的精神分裂症自杀者具有中度到重度抑郁。【11】我国大学生自杀案例中,有一部分就是精神分裂症引起的。
   
据此,我们认为,大学生主体内在因素,尤其是严重的心理障碍和恶劣的心理状态对自杀行为影响很大,是造成大学生自杀的本质性原因。

三、直接诱发因素——自杀行为的导火线
   
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有时并不需要诱发因素,但有时确有某种外界诱发因素,甚至这种诱发因素看起来像是自杀的直接原因。当一些大学生遭受到对其来说是较大挫折的突发事件时,由于冲动、情绪不能自控而产生自杀行为。此时,突发事件就成了自杀行为的直接导火线。
   
根据我们对容易诱发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常见生活事件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恋爱受挫;学习压力过大或学业成绩不理想,出现不及格;人际关系冲突、紧张;遭到诬陷或被人误解;得了自认为严重的或难以启齿的疾病等。此外,长时间的心理矛盾或躯体痛苦,突然的情绪打击、屈辱和愤怒等都可能成为自杀的激发因素。这些问题或症结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则容易成为自杀的直接诱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大学生的自杀行为并不是上述诱因的必然结果,诱因对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起的是“扳机”作用,根源是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心理承受能力问题。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自杀行为都有直接的、明确的诱因,有些所谓的原因是自杀行为发生后,外界根据自己的想象、猜测强加于自杀者的。
   
纵观影响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外界环境因素、主体内在因素和直接诱发因素,我们认为,就个体而言,可能是其中的一种因素或几种因素在起作用,甚至很偶然的因素也可能促成一个人的自杀行为。然而就大学生整体的自杀状况来说,则是这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三者在不同的时空、通过不同的途径、在不同的层面上对大学生的自杀心理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首先,三因素是互相联系的。外界环境因素就其历时性(纵向)来说,是个体成长的环境和内在素质形成的条件,潜移默化中塑造着大学生的人格,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心理素质,也影响着大学生自杀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就其即时性(横向)来说,又是影响自杀行为发生的外界条件,有时表现为直接诱发因素。主体内在因素一方面受制于外界环境作用,另一方面也反作用于外界,制约着个体对外界环境的反应方式,同时它也是调控诱发因素的中枢。诱发因素既可能来自于外界环境,也可能来自于自身的身心状态,并与个体的内在因素相互作用后,转变为自杀心理行为。
   
其次,三因素作用的途径不同,性质不同,故产生的影响也有程度上的差别。外界环境因素主要是由外而内地对大学生的自杀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其影响是间接的、长期的,影响程度是有限的;主体内在因素则由内而外地对大学生的自杀行为产生深层的、根本性的影响,作用很大;而直接诱因的作用则具有外显性、即时性和爆发性的特征,起着导火线的作用。
   
第三,三因素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不健康的个体心理因素会降低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对不良生活事件的抵抗能力,而不良的外界环境因素又会妨碍大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诱发因素则增加了大学生的不良刺激。但我们始终认为,外部环境因素和诱发因素对于个体来说,仅仅是促成自杀心理形成、自杀行为发生的外在的可能性因素,而归根结底起决定作用的是个体的心理品质,因为外因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通常情况下,大学生的自杀行为往往是在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所致的,但从根本上说,是个体心理素质作用的结果。此外,不可忽视的是,当自杀心理形成后,是否能及时、有效地得到社会支持和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是自杀心理是否会转变为自杀行为的关节点。
   
如上所析,由于影响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故我们可以根据其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自杀干预措施。一方面,在着重改善大学生自身内部环境、重视个体心理预防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视社会系统预防,特别是改善儿童的早期成长环境,改进家长的教育方式,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另一方面,在警惕自杀前兆、关注高危人群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杀危机干预。一言以蔽之,要在充分认识自杀心理行为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大学生自杀行为的特征,采取多渠道相结合的自杀危机干预措施,较为有效地控制自杀行为的发生。

注释:
①[法]爱米尔•杜尔凯姆著:《自杀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②郑维廉、黄海著:《变态生命的心理分析》,上海文化出版社,1991年,P165
③戴小力,“青年自杀行为的心理分析与防治”,载《青年研究》,1990年第5期
④杨德森主编:《行为医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P219
⑤⑧⑩北京医科大学主编,《精神医学与相关问题》第三卷,湖南科技出版社,1986年,P257,P257,P286
⑥陈仲庚主编译,《变态心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年,P154
⑦翟书涛,“21世纪自杀和自杀预防研究展望”,载《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学术研讨会暨三届全国理事扩大会资料》,1999年,P41
⑨马建青,“自杀与抑郁症”,载《青年研究》,1990年第5期
⑾何兆雄著,《自杀与人生》,广州出版社,1996年,P38
⑿姚月红,“大学生自杀行为的预防和干预”,载《青年研究》,2000年第2期。


  本文关键词:影响大学生自杀心理行为的三因素探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9420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xinlixingwei/9420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588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