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民法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4 02:06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国家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中国”建设步伐。因此,加强对信用的保护,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我国现阶段通过《民法总则》中的名誉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信誉保护信用,这两种保护方式有其可取之处,但对于信用而言过于片面,保护不够周延。适逢《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正在进行,探究通过何种方式对信用进行保护、信用权利化是否具有正当性、信用权利化后如何构造等问题,是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完整的必要条件。立法没有规定明确、完善的保护方式,司法实践中适用裁判依据不统一,因此探究一条更为合理的信用保护路径尤为必要。域外有多种保护方式,相较之下,《德国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等规定的信用权的保护方式更为合理,而且多位学者如王泽鉴、杨立新、王利明和吴汉东等教授均呼吁我国应创设信用权。信用权是以享有在社会上与其经济能力相应的社会评价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具有人格属性,同时作为一种经济能力评价,体现财产价值,具有财产属性。因此,信用权的性质应当为界定为双重属性,如此界定对信用的保护也更为全面。信用权保护相较于其他保护方式具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
【文章来源】: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0.4 创新点及难点
1 信用及信用保护概况
1.1 信用的内涵
1.1.1 信用的概念
1.1.2 信用的特征
1.2 信用与相关概念辨析
1.2.1 信用与信誉
1.2.2 信用与商誉
1.3 信用民法保护的价值
1.3.1 为社会形态变化提供保障
1.3.2 促进信用信息有效利用
1.3.3 符合民法基本原则要求
2 我国信用民法保护现状评析
2.1 相关现行法评议
2.1.1 现行法律规定
2.1.2 现行法存在不足
2.2 司法实务分析
2.2.1 四种典型的案例简介
2.2.2 四种判决结果评析
2.3 进路:我国信用权的创设
3 信用权保护的优势及可行性
3.1 信用权的界定
3.1.1 信用权的内涵
3.1.2 权利内容
3.1.3 法律属性探讨
3.2 信用权保护的优势
3.2.1 信用权更能凸显信用的重要性
3.2.2 信用权能够实现信用利益最大化
3.2.3 信用权更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3.2.4 信用权为社会信用体系奠定基础
3.3 信用权保护的可行性
3.3.1 符合宪法规范理念
3.3.2 现行立法没有涵盖
3.3.3 融入民法典仍具可能性
3.3.4 相关权利界限明确
4 损害信用权的救济
4.1 损害信用权的情形
4.1.1 银行行为导致个人信用报告受影响
4.1.2 征信机构处理信用信息错误或不完整
4.1.3 他人导致信用信息错误
4.1.4 公示性行为致使信用减损
4.2 损害信用权的救济方式
4.2.1 违约责任
4.2.2 不当得利
4.2.3 侵权责任
4.3 信用权损害赔偿
4.3.1 损害赔偿的范围及认定
4.3.2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习经历简介
本文编号:3605616
【文章来源】: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0.4 创新点及难点
1 信用及信用保护概况
1.1 信用的内涵
1.1.1 信用的概念
1.1.2 信用的特征
1.2 信用与相关概念辨析
1.2.1 信用与信誉
1.2.2 信用与商誉
1.3 信用民法保护的价值
1.3.1 为社会形态变化提供保障
1.3.2 促进信用信息有效利用
1.3.3 符合民法基本原则要求
2 我国信用民法保护现状评析
2.1 相关现行法评议
2.1.1 现行法律规定
2.1.2 现行法存在不足
2.2 司法实务分析
2.2.1 四种典型的案例简介
2.2.2 四种判决结果评析
2.3 进路:我国信用权的创设
3 信用权保护的优势及可行性
3.1 信用权的界定
3.1.1 信用权的内涵
3.1.2 权利内容
3.1.3 法律属性探讨
3.2 信用权保护的优势
3.2.1 信用权更能凸显信用的重要性
3.2.2 信用权能够实现信用利益最大化
3.2.3 信用权更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3.2.4 信用权为社会信用体系奠定基础
3.3 信用权保护的可行性
3.3.1 符合宪法规范理念
3.3.2 现行立法没有涵盖
3.3.3 融入民法典仍具可能性
3.3.4 相关权利界限明确
4 损害信用权的救济
4.1 损害信用权的情形
4.1.1 银行行为导致个人信用报告受影响
4.1.2 征信机构处理信用信息错误或不完整
4.1.3 他人导致信用信息错误
4.1.4 公示性行为致使信用减损
4.2 损害信用权的救济方式
4.2.1 违约责任
4.2.2 不当得利
4.2.3 侵权责任
4.3 信用权损害赔偿
4.3.1 损害赔偿的范围及认定
4.3.2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习经历简介
本文编号:360561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605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