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二重让与处理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4 18:04
从我国现行民法来看,债权让与通知主体及债权二重让与情形下优先权问题的规定都不甚明晰。于是,随着现实生活中债权转让及其相关交易的发展,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形成为司法实践中不可能回避的问题。法律存有漏洞,即需要采取必要的解释方法加以填补和修复,否则该法条将不敷使用。债权二重让与涉及多方利益,其处理规则的设定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利益衡平,也关涉债权让与的确定性与交易安全。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论述,从司法实践中的债权二重让与案例出发,分析债权让与的问题出现的原因及现行法的空白。并探寻债权二重让与的效力,以比较法的若干优先权规则为比照,从而提出能对处理债权二重让与问题有助益的处理规则。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债权二重让与本身进行的研讨,从实务中的案例出发,深入分析了债权二重让与出现的原因并提出了对债权二重让与进行规制的必要性。笔者认为:债权二重让与的出现根源于债权让与在对外效力方面的特殊性,亦即非同物权变动的公示制度。债权让与缺乏必要的“公示性”,因而很可能导致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诈害性的恶意串通行为的发生。在债权二重让与频发的当下,我国现行民法在此问题处理规则上的空白使人忧虑。同时,为了更好地顺应债权证...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债权二重让与的构成与产生原因
(二)现行法下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债权二重让与的处理规则
(三)对债权二重让与进行规制的必要性
二、债权二重让与效力的类型化分析——以《合同法》第80条规定为基础
(一)两次让与均未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让与通知
(二)仅有一个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
(三)两次债权让与均通知债务人
三、债权二重让与的优先规则
(一)通知对抗主义
(二)让与优先主义
(三)登记优先主义
(四)小结:三种规则在债权二重让与中进行价值的衡量与利益的衡平
四、债权二重让与制度的构建
(一)保护债务人,确立债权二重让与的基准规则
1.确立“保护债务人”的价值取向
2.从“让与优先主义”出发确立二重让与的基准规则
(二)基于保护债务人的周边规则设计
1.在《合同法》中增设债权的表见让与规定
2.债务人履行行为的免责:提存的适用
(三)债权让与通知主体的法律选择——对《合同法》第80条的再解释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同法》第79条(债权让与)评注[J]. 庄加园. 法学家. 2017(03)
[2]债权让与性质斟酌及其类型化尝试[J]. 谢潇. 政治与法律. 2015(03)
[3]受让人起诉可视为债权让与后对债务人的通知[J]. 何洪波,彭婧婕. 人民司法. 2014(16)
[4]合同法第80条的解释论问题——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方式及法律效力[J]. 方新军.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4)
[5]债权让与的优先顺序与公示制度[J]. 李宇. 法学研究. 2012(06)
[6]债权让与若干实务问题探析[J]. 郑一珺,常东岳. 法律适用. 2012(01)
[7]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212号民事判决评释[J]. 其木提. 交大法学. 2010(01)
[8]论债权二重让与的处理规则及其完善[J]. 张智凡. 法制与社会. 2009(19)
[9]同一债权双重让与不适用善意取得[J]. 王屹东. 人民司法. 2009(10)
[10]定位债权让与之性质——以区分原则为其基础[J]. 周小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9(01)
博士论文
[1]债权让与制度研究[D]. 王勤劳.西南政法大学 2012
[2]债权让与制度研究[D]. 申建平.厦门大学 2006
硕士论文
[1]债权多重让与受让人优先性规则研究[D]. 李云霄.西南政法大学 2016
[2]债权重复转让制度探析[D]. 王凡.苏州大学 2011
[3]债权让与中的利益平衡与制度选择[D]. 李永锋.清华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607046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债权二重让与的构成与产生原因
(二)现行法下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债权二重让与的处理规则
(三)对债权二重让与进行规制的必要性
二、债权二重让与效力的类型化分析——以《合同法》第80条规定为基础
(一)两次让与均未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让与通知
(二)仅有一个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
(三)两次债权让与均通知债务人
三、债权二重让与的优先规则
(一)通知对抗主义
(二)让与优先主义
(三)登记优先主义
(四)小结:三种规则在债权二重让与中进行价值的衡量与利益的衡平
四、债权二重让与制度的构建
(一)保护债务人,确立债权二重让与的基准规则
1.确立“保护债务人”的价值取向
2.从“让与优先主义”出发确立二重让与的基准规则
(二)基于保护债务人的周边规则设计
1.在《合同法》中增设债权的表见让与规定
2.债务人履行行为的免责:提存的适用
(三)债权让与通知主体的法律选择——对《合同法》第80条的再解释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同法》第79条(债权让与)评注[J]. 庄加园. 法学家. 2017(03)
[2]债权让与性质斟酌及其类型化尝试[J]. 谢潇. 政治与法律. 2015(03)
[3]受让人起诉可视为债权让与后对债务人的通知[J]. 何洪波,彭婧婕. 人民司法. 2014(16)
[4]合同法第80条的解释论问题——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方式及法律效力[J]. 方新军.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4)
[5]债权让与的优先顺序与公示制度[J]. 李宇. 法学研究. 2012(06)
[6]债权让与若干实务问题探析[J]. 郑一珺,常东岳. 法律适用. 2012(01)
[7]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212号民事判决评释[J]. 其木提. 交大法学. 2010(01)
[8]论债权二重让与的处理规则及其完善[J]. 张智凡. 法制与社会. 2009(19)
[9]同一债权双重让与不适用善意取得[J]. 王屹东. 人民司法. 2009(10)
[10]定位债权让与之性质——以区分原则为其基础[J]. 周小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9(01)
博士论文
[1]债权让与制度研究[D]. 王勤劳.西南政法大学 2012
[2]债权让与制度研究[D]. 申建平.厦门大学 2006
硕士论文
[1]债权多重让与受让人优先性规则研究[D]. 李云霄.西南政法大学 2016
[2]债权重复转让制度探析[D]. 王凡.苏州大学 2011
[3]债权让与中的利益平衡与制度选择[D]. 李永锋.清华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60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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