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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要约撤回制度再审视——智能合同的适用及挑战

发布时间:2022-01-25 09:48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及其平台的搭建,智能合同横空出世。相较于传统合同,智能合同具有自动履行性、不可篡改性与效率性的特征。合同始于要约,终于履行。智能合同的要约是否满足传统合同要约的要件,以及智能合同要约的传达特性将给传统的要约撤回制度带来巨大挑战。以该项挑战为切入点进行分析,提出智能合同要约撤回制度总括性适用、类型化救济、当事人意思合意适当干预三个维度的解决方案,以期解决当前智能合同在要约撤回领域的适用困境。 

【文章来源】: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9(0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智能合同的内涵
    (一)智能合同的概念
    (二)智能合同的特征
二、智能合同对传统要约制度的挑战
    (一)传统要约构成要件框架下智能合同的审视
        1.要约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受拘束的意旨
        3.内容的确定性
        4.向相对人发出
    (二)智能合同对传统要约撤回制度的挑战
三、智能合同要约撤回制度适用之再思考
    (一)智能合同要约撤回总括性适用——冷静期制度的引入
    (二)智能合同类型化要约撤回救济——共同与特性
    (三)智能合同强制化约束——当事人要约撤回合意的适度干预
四、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区块链智能合同的适用主张[J]. 夏庆锋.  东方法学. 2019(03)
[2]智能合约对我国合同制度的影响与对策[J]. 周润,卢迎.  南方金融. 2018(05)
[3]区块链与未来法治[J]. 郑戈.  东方法学. 2018(03)
[4]区块链研究的法学反思:基于知识工程的视角[J]. 陈立洋.  东方法学. 2018(03)
[5]金融科技前沿应用的法律挑战与监管——区块链和监管科技的视角[J]. 吴燕妮.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6]科技与法律[J]. 陈景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1)
[7]人工智能时代的司法权之变[J]. 季卫东.  东方法学. 2018(01)
[8]电子商务合同订立过程中几个环节的确定[J]. 孙旻,刘亮清.  南方经济. 2002(05)
[9]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J]. 王国金,贺小年.  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03)
[10]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法律问题[J]. 朱遂斌,陈源源.  政法论坛. 1999(04)



本文编号:360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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