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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钢公司与金核公司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评析

发布时间:2022-01-27 06:01
  合作勘查合同作为一种矿业权合同,其是否合法、对其效力如何认定、以及合同无效后相关责任承担,这些不仅关系合作勘查合同签订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还与资源环境息息相关。本文从具体案例出发,归纳出案例的争议焦点,并分析争议焦点所涉及的主流学说,评析法院的判决结果以及政策倾向。本文所研究的案例,历经两审结案,一审与二审的裁判结果不同,主要分歧在于争诉协议的合法性、效力认定及合同无效后的责任承担。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其他机关无权作出判定。法院在判断矿业权合同效力时,可以先检索矿业权合同是否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如果违反了效力性强制规定,可以直接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认定合同无效。但如果没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也应当判断合同是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返还财产应按照不当得利处理,赔偿损失应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一章 案情概要
    第一节 基本案情
    第二节 法院审理
第二章 争议焦点
    第一节 诉争协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第二节 诉争协议效力如何、应否解除
    第三节 临钢公司能否要求金核公司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第三章 对本案争议焦点的法理分析
    第一节 诉争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
        一、对《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理解
        二、诉争协议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节 诉争协议是无效合同
        一、诉争协议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二、诉争协议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节 临钢公司能要求金核公司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一、关于返还财产的分析
        二、关于赔偿损失的分析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总则》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立法问题研究[J]. 董万程,王继君.  法律适用. 2017(11)
[2]“效力性”强制规范裁判之考察与检讨 以《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的实务进展为中心[J]. 姚明斌.  中外法学. 2016(05)
[3]《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评注[J]. 朱庆育.  法学家. 2016(03)
[4]我国违法合同无效制度的实证研究[J]. 叶名怡.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5(06)
[5]社会公共利益在合同效力认定中的适用[J]. 刘京蒙.  中国检察官. 2015(02)
[6]我国《合同法》中的赔偿损失类型及其适用[J]. 蔡恒,骆电.  法律适用. 2013(08)
[7]论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J]. 王利明.  法律适用. 2012(07)
[8]论违反公法规定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再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J]. 许中缘.  法商研究. 2011(01)
[9]论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J]. 尹田.  时代法学. 2010(05)
[10]违法合同的效力判定路径之辨识[J]. 黄忠.  法学家. 2010(05)

硕士论文
[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的合同类型化梳理[D]. 吴丹.山东大学 2017
[2]强制性规定的语义分析[D]. 王晓恬.浙江大学 2016
[3]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研究[D]. 任双.山东大学 2016
[4]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责任的探讨[D]. 彭娟娟.西南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6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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