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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曲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2-10-18 20:10
  曲艺作品一直作为我国的艺术作品存在,曲艺作品同样也具有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文学、艺术、音乐、戏曲、戏曲等作品都享有法律保护。曲艺作品系作者独立的创造成果,包含作者的思想、主题、感情。无论是民族风格,抑或是含有地方特色的曲艺作品,都是智力成果的表达,探索对曲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的现状以及法律保护是否完善显得极其重要。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曲艺作品的保护现状
二、原因探析
    (一)立法不完善
    (二)曲艺作品的复杂性
    (三)法律意识不强
三、保护途径
    (一)完善法律法规
    (二)增强法律意识
    (三)增加公众监督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传统曲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J]. 吴英.  戏剧之家. 2019(30)
[2]小议曲艺作品的语言风格[J]. 杨晓雪,蒋慧明,启贺,崔晓,崔凯,蔡源莉.  曲艺. 2019(08)
[3]论河南传统曲艺的知识产权保护[J]. 刘媛媛.  大众文艺. 2019(07)
[4]曲艺创作的问题分析[J]. 赵鹏涛.  戏剧之家. 2019(08)
[5]曲艺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J].   曲艺. 2016(01)
[6]我国著作权客体制度检讨[J]. 杨利华.  法学杂志. 2013(08)



本文编号:369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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