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功能性技术特征在侵权判定时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10-30 20:19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一"和"司法解释二"的基础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发布的《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中规定了"一般不宜认定为功能性技术特征"的3种情况。笔者从一些实际案例出发分析专利权人如何避免自己的权利要求被认为包含"功能性技术特征"进而在侵权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相关规定
三、3种例外情况分析
(一)第1种情况
(二)第2种情况
(三)第3种情况
1. 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功能性特征”的认定
2. 无效案件中对于“功能性特征”的认定
四、总结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论功能性技术特征的解释规则[D]. 骆俊峰.西南政法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699418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相关规定
三、3种例外情况分析
(一)第1种情况
(二)第2种情况
(三)第3种情况
1. 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功能性特征”的认定
2. 无效案件中对于“功能性特征”的认定
四、总结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论功能性技术特征的解释规则[D]. 骆俊峰.西南政法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69941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699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