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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财产利益权利化路径之反思

发布时间:2022-12-07 20:21
  随着社会创新领域的不断细化,知识财产利益的类型呈现复杂化趋势,而探讨知识财产利益如何赋权保护,具有规范和社会的双重意义。权利化的正当性路径和合法性路径,均以建构权利的同一性为目标,其本质是权利的构成性路径。权利正当性的自然权利理论与功利主义理论,是刻意的理论划分,二者的不同被用来否定部分知识财产利益权利化的必要性;合法性路径所依据的保护标准,在适用中限缩了部分知识财产利益保护的范围。权利的构成性路径对利益复杂性的认识存在偏差。基于对复杂性的考量,构成性路径应转向生成性路径。当商业模式、合同和技术措施等市场机制,无法确保创造者的市场领先时间而导致市场失灵时,额外的赋权才有必要。而类型化方法能有效呈现权利的生成性路径对现有规范的影响。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权利化的正当性路径
    (一)正当性理论的“二分法”质疑
    (二)自然财产权理论发展之再梳理
二、权利化的合法性路径
    (一)权利的“嫁接”与“涵摄”路径
        1.特定权利的“嫁接”
        2.一般性权利的“涵摄”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
三、权利构成性路径的反思
    (一)正当性与合法性路径之反思
    (二)基于复杂性的路径转换
四、构成性路径转向生成性路径
    (一)权利的生成性路径
    (二)以类型化方法建构规范体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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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作品类型法定——兼评“音乐喷泉案”[J]. 王迁.  法学评论. 2019(03)
[3]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关系——以图式的认知经济性为分析视角[J]. 蒋舸.  法学研究. 2019(02)
[4]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体系定位[J]. 熊琦.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5]论作品类型化的法律意义[J]. 李琛.  知识产权. 2018(08)
[6]外观设计单独立法论[J]. 张鹏.  知识产权. 2018(06)
[7]新兴权利渐进入法的路径探析[J]. 王庆廷.  法商研究. 2018(01)
[8]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及其缓和——兼对《民法总则》第123条条文的分析[J]. 易继明.  知识产权. 2017(05)
[9]著作权法定与自由的悖论调和[J]. 熊琦.  政法论坛. 2017(03)
[10]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适用定位[J]. 卢纯昕.  知识产权. 2017(01)



本文编号:371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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