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与刑法的衔接——以法益的立法保护为路径
发布时间:2023-06-03 13:13
我国版权的刑法保护路径之所以曲折,与版权犯罪定位偏差不无关系。而版权犯罪定位偏差源于对版权法与刑法立法上衔接的忽视。在社会危害性以法益侵害性为内容的前提下,以法益论衔接版权法与刑法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而基于刑法的从属性,刑法应以版权法法益为保护对象,且通过犯罪构成的制度理念实现版权法法益的保护。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版权法与刑法的衔接——法益论
1.社会危害性应以法益侵害性为内容
2.刑法从属性决定版权刑法保护对象是版权法法益
二、版权法法益在刑法保护中的适用路径
1.版权法法益是犯罪客体的内容
2.版权法法益是犯罪主观方面判断的依据
3.版权法法益是犯罪结果认定的判定标准
三、结语
本文编号:382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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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权法与刑法的衔接——法益论
1.社会危害性应以法益侵害性为内容
2.刑法从属性决定版权刑法保护对象是版权法法益
二、版权法法益在刑法保护中的适用路径
1.版权法法益是犯罪客体的内容
2.版权法法益是犯罪主观方面判断的依据
3.版权法法益是犯罪结果认定的判定标准
三、结语
本文编号:382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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