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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视域下民法典肖像权新规的教义学展开

发布时间:2022-10-27 21:21
  肖像是自然人可被识别的身体外部形象,并不局限于"面部"特征的范围,对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的判断应以一定范围内的群体为准。肖像权既包含权利人自己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能,也包含不允许他人侵犯自己肖像的人格权请求权,肖像权受侵犯时还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以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理论为基础,符合现代人格权法理论的发展趋势,应当从尊重肖像权人人格尊严视角来理解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规则及解除规则。在肖像权侵权的认定上,民法典人格权编摒弃了前民法典时代民事立法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这一构成要件,并借鉴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增加了肖像合理使用规则,颇值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9条才是肖像合理使用的兜底法律依据。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之缘起
二、肖像权的保护对象:何为肖像?
    (一)“肖像”是自然人的外部形象
    (二)“肖像”的外部载体
    (三)“肖像”需要具有可识别性
三、肖像权的行使:何为肖像权的积极权能?
    (一)肖像制作权的行使
    (二)肖像使用权的行使
四、肖像权侵权的认定:肖像权人如何行使肖像权的消极权能?
    (一) 认定肖像权侵权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
    (二)认定肖像权侵权需排除合理使用行为
        1.具体的合理使用行为
        2.其它的合理使用行为
五、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影视演员肖像权纠纷的实证研究[J]. 刘承韪.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2]人格权独立成编争论评述[J]. 石冠彬.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8(04)
[3]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争论——兼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两个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J]. 梁慧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03)
[4]姓名权侵权纠纷的裁判规则研究[J]. 石冠彬.  当代法学. 2018(03)
[5]人格权独立成编是中国民法典的不二选择[J]. 孟勤国.  东方法学. 2017(06)
[6]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J]. 王利明.  法学评论. 2017(06)
[7]中国民法典中不能设置人格权编[J]. 梁慧星.  中州学刊. 2016(02)
[8]肖像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J]. 张红.  中国法学. 2014(01)
[9]“以营利为目的”与肖像权侵权责任认定——以案例为基础的实证研究[J]. 张红.  比较法研究. 2012(03)
[10]论肖像权的客体[J]. 隋彭生.  中国法学. 2005(01)



本文编号:3697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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