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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野下空间物权体系的解释论

发布时间:2022-12-08 01:44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类社会对土地的利用由平面利用发展到立体利用,空间法律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空间可以从土地中分离出来而成为权利客体,因此空间所有权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空间权包括空间所有权和空间利用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对《民法典》的解释,可以认为其确立了完整的空间物权体系,包括空间所有权、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地役权和空间担保物权。空间物权体系的确立并不是创制新的物权类型,而是《民法典》确立的物权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空间权的产生和发展
    (一)空间可以成为物权客体
    (二)空间权可以从土地权利中分离出来
    (三)空间权的确立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
    (四)域外法关于空间权的立法例
        1. 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的立法确认了独立的空间所有权
        2. 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立法没有确认独立的空间所有权
二、我国空间物权体系构造
    (一)空间所有权
        1. 空间所有权符合财产所有权的规格
        2. 空间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相区别
        3. 我国空间所有权应属于国家享有
    (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1. 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规则
        2. 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相互独立
        3. 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相互区别
        4. 地下人防工程的权利性质并不相同
    (三)空间地役权的权利构造
    (四)空间担保物权的权利构造
三、空间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一)空间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区别
    (二)空间权与土地开发权的区别
    (三)空间权与矿业权的区别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J]. 朱岩,王亦白.  中国土地科学. 2017(10)
[2]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探微[J]. 陈华彬.  法学. 2015(07)
[3]论中国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J]. 张鹏,史浩明.  中国土地科学. 2012(01)
[4]论我国法律上的空间权及其类型[J]. 史浩明,张鹏.  政法论丛. 2011(05)
[5]我国空间权制度法治化历程与问题探究[J]. 陈耀东,罗瑞芳.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6)
[6]土地分层地上权的解析——关于《物权法》第136条的理解与适用[J]. 梅夏英.  政治与法律. 2008(10)
[7]空间权: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J]. 王利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7(02)



本文编号:371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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