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正义的价值评价研究

发布时间:2018-01-23 21:33

  本文关键词: 生态正义 价值评价 价值评价主体 价值评价客体 价值评价尺度 出处:《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几个世纪以来,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操控下,人类统治了价值判断准则的制定和价值评判活动,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使得人类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发展,而不惜牺牲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如何调整人类现有的价值观?如何确立一个公平正义的价值评价尺度,并发挥它的评价功能?本文对于生态正义的价值评价问题的论述,深化了环境价值论的理论研究。同时,人类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直指人类的生态价值观的问题根源,而生态正义价值评价的研究,正是为人类纠正错误的生态价值观,形成新的生态正义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而展开的研究,这对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深化,具有积极的推进意义。生态正义关注的重心是人类的生态实践问题,生态正义价值评价研究提出了生态正义价值实现的路径和办法,为人类的生态正义实践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指引。同时生态正义价值评价研究对于帮助人类建立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并正确处理由于生态危机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指导人类生态文明实践和形成生态正义的价值观,指导人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态哲学、政治哲学、价值哲学中有关生态正义的理论为研究基础,以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行为与尺度、认识与实践的对立统一关系为思维径路,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统一,文献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历史分析与现实研究相呼应的研究方法,在对生态正义价值评价主体、生态正义价值评价客体、生态正义价值评价尺度等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生态正义价值实现的条件和生态正义价值实现的困境,并最终提出了实现生态正义的途径和措施。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从价值存在论角度,首次对生态正义价值评价主体和价值评价客体加以阐释。在对生态正义价值评价主体的论证中,阐明了在不同生态关系之中,生态正义价值评价主体的利益背景和主观愿望,以及这种背景和愿望对评价主体的动机和评价行动的影响。在种际关系中,论证了人类作为评价主体,难以避免为了利益而做出有利于自身的评价。人类只能通过有效的制度约束防止或者减少人类对于自然界和其他生物的生态利益的侵害。在代际关系中,生态正义价值评价主体是当代人和后代人,当代人对前代人与自己之间的生态关系加以评价,当代人对自己与后代人之间的生态关系进行评价,后代人对前代人与自己之间生态关系加以评价。在代内关系中,由当代人对于国家之间和种族之间,以及贫富群体之间的生态利益关系和生态责任关系进行评价。在对生态正义价值评价客体的论证中,阐述了在不同的生态关系中人类行为造成的生态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内容不同、程度也不同,论述了生态正义价值评价客体的发展变化情况。在代内关系中,包含国家间的生态利益的平衡和生态责任的分担,也包含了种族之间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义务公平的分配,贫富群体之间生态利益的协调。在代际关系中,包含当代人追逐利益的行为界限,当代人对后代人生态利益的责任担当,后代人对当代人行为的历史评判。在种际关系中,论证了人类和其他物种之间的对立统一。第二,从价值认识论的角度,突破了传统生态正义的评价尺度的研究。从生态正义的主体评价尺度和客观评价尺度的双重评价尺度两个方面,系统的阐明了生态正义价值评价尺度的复杂性,论证了在主体评价尺度中的差异评价尺度和共同评价尺度,以及客观评价尺度中的制度评价尺度和技术评价尺度。在生态学六大规律的基础上,构建了生态正义价值评价的网格化和节点式的评价模式。用生态正义的制度评价尺度来,评价人类生态行为是否符合生态学规律,用生态正义的技术评价尺度来衡量人类行为是否超过了自然承载的额度,以及超过多少额度,进而界定出人类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补偿责任。用生态学规律和科技手段来帮助人类实现在生态正义下生态利益的分配和生态责任的分担,进一步对人类生态行为的界限进行划定。第三,从价值实践论的角度,在对代际关系的研究中,完成了对当代人的界定,并对当代人进行了生态责任的划分,论证了生态正义的实现条件和实现困境,提出了实现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的途径,并建立生态正义的价值实现机制。在对当代人界定的过程中,运用了动态的研究手段,界定了当代人生态责任的历史维度和空间维度。在对生态正义实现的现实困境的研究中,从客观方面提出,一些国家尽管为生态正义价值实现和生态价值体系改革做了制度设计,然而社会上仍然有少数人为了追逐自己的私利,不顾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局,与生态正义的主流价值观相悖,过度开采,肆意浪费,甚至侵害他人的生态利益,正是由于这些行为和现象的存在,给生态正义的实现带来了困难。从主观方面提出,一部分社会成员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危机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危险的程度,没有充分理解生态正义对于人类社会生态秩序的稳定的重要程度,甚至对生态正义有错误理解或者偏执的认识,这些人类主观世界的问题,给生态正义实现增加了难度。在对生态正义实现条件的论证中,阐释了生态正义实现的市场经济向生态经济转变的历史条件,论述了人类对于生态正义的理性认识和情感认同的主观条件,梳理了生态正义实现的各国的环境法律制度的客观基础。在对生态正义实现的研究中,构建了限制、补偿治理模式和利益调节机制。最后,倡导在生态经济时代之下,通过对人类生态行为的价值评价,在全社会树立起生态正义的信仰。生态正义的价值评价研究的目的是:让生态正义得以在人类社会中实现,让生态正义的价值观在人类心中扎根,并且形成坚定的生态正义信仰,这样才能让人类坚定地在生态正义的指引下开展行动,并建立符合生态正义精神的生态秩序和社会评价机制。本文在挖掘了生态危机产生的深层根源,论证了生态正义实现的条件和困境的基础上,为唤醒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价值观,并最终实现全人类的生态文明提出了建议。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the theory of ecological justice value evaluation , the paper further explains the ecological value of ecological justice and the value of ecological justice , and points out the ways and measures to realize ecological justice . On the basis of ecological justice ,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human behavior is consistent with ecological law . In the study of the realization of ecological justice , the paper expounds the historical condition of ecological justice realization , and puts forward the ecological order and social evaluation mechanism which accords with the ecological justice .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B82-058


本文编号:145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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