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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类型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现实选择——《著作权法》第三条中“其他作品”的解释适用

发布时间:2022-12-05 01:01
  技术的进步催生出诸如音乐喷泉、体育赛事节目、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等新类型表达。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中对作品类型进行了列举,其中前八类为具体的作品类型,第(九)项则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尽管现行法上有诸多限制,但当新类型表达无法以解释的方式被前八类所涵盖时,解释适用"其他作品"是现实发展所必需的,权利法定原则不包括作品类型法定。《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法第2条中的定义条款可用来解释适用"其他作品",和《著作权法》第3条第(九)项一起充当新类型作品的保护依据。法官不应在裁判中直接创设新的作品类型,而应将之解释为符合作品构成要件,归类于"其他作品",类型化的工作最终由立法者完成。演绎作品、汇编作品等不能充当新类型作品的保护依据。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解释适用“其他作品”的成文法困境
    (一)新类型作品受保护之正当性疑问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定与具体规定的缺失间的矛盾
    (三)“法官造法”的质疑
二、解释适用“其他作品”的现实需要
三、解释适用“其他作品”的理论可能
    (一)“其他作品”可以用于开放性解释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放解释的可能
    (三)权利法定不包括对象法定
四、解释适用“其他作品”的实现途径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作品类型法定——兼评“音乐喷泉案”[J]. 王迁.  法学评论. 2019(03)
[2]重释知识产权法定原则[J]. 孙山.  当代法学. 2018(06)
[3]论作品类型化的法律意义[J]. 李琛.  知识产权. 2018(08)
[4]如何认定体育赛事节目的独创性?——以体育赛事节目的制作为中心[J]. 张惠彬,刘迪琨.  体育科学. 2018(06)
[5]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析论[J]. 丛立先.  中国版权. 2015(04)
[6]论春晚的影视作品性质——基于著作权法下的作品独创性视角[J]. 严波.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5(06)
[7]“春晚”著作权的法律定性问题——从央视国际诉快车网侵权案谈起[J]. 张爱国.  理论探索. 2011(02)
[8]论“春晚”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J]. 王迁.  知识产权. 2010(04)
[9]著作权抑或邻接权——综艺晚会网络直播版权的法理探析[J]. 刘春田,熊文聪.  电视研究. 2010(04)
[10]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J]. 崔国斌.  中国法学. 2006(01)



本文编号:370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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